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9月20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香港“楼花”制度的得与失
时间:2012-08-10 10:46:42  来源:新京报  作者:吴木銮 

    在1955年到1965年,“楼花”制度给香港的发展注入极强的动力。上世纪60年代中期香港发生了与地产有关的金融危机。之后香港政府出台了大量规范性文件。

    八月初,市场传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研究取消“商品房预售制”消息。此后住建部出面辟谣,否认市场的传闻。因为担心“商品房预售制”被取消,沪深交易所的房地产股价全盘下跌。

    商品房预售制从香港传至内地,在发源地香港,商品房预售又是怎样的呢?

    对于“卖楼花”(即期房销售)的来历,香港有多种版本。大致的说法就是香港的房地产巨头发明了此方法,之后“楼花”让许多人赚到钱,同时又解决了许多人的居住问题。

    20世纪50年代初,香港政府还未推行公共房屋制度。许多人栖身于木屋或者其他临时住宅,住房的需求是相当高,不过大多数居民的储蓄很少。一些房地产商就想出妙招,在楼宇未盖好之前,预收买家一部分资金。待楼宇竣工交付使用时,买家再付余款。

    在此过程中,一些买家有可能将楼花转让,因此也给了民众一些赚钱的机会。当然,开发商在此过程中也获利颇丰。“楼花”制度下,多方在其中获得利益。

    在1955年到1965年间,“楼花”制度给香港的发展注入极强的动力。因此,一些地产商甚至盖起了高达近二十层的大楼,当时在东亚地区还相当少见。

    上世纪60年代中期香港发生了地产有关的金融危机。之后的几十年间,香港政府出台了大量商品房预售制度的规范性文件,如香港的楼花一般是毛胚房,禁止炒卖楼花行为等。在这方面,内地相应的监管有些滞后。

    相比于发达市场经济中的现房销售制度,商品房预售制度有一定的特点。购房者在房屋未竣工前交付一定的款项,而开发商则做出房屋将售予楼花购买者的许诺。虽然房屋买卖合同尚未成立,商品房预售的合约行为却已受到法律保障。

    虽然预售制是香港的一项发明,现实中却容易被人利用。房地产开发的高杠杆和开发商的高负债,都可能推高楼价,也可以导致金融危机。

    更重要的是,楼花事实上是可以炒卖的。一些人在预售期购买大量楼花,之后再卖给终端客户。中间的投机商可以借机捂盘或者制造各种扭曲市场的行为。此外,“货不对板”也是楼花制度中容易引起纠纷之处。这也是许多民众对预售制不满的原因。

    楼市与金融紧密相关,而预售制在放大市场参与者收益的同时,也放大了各方的风险,因此,对商品房预售更需要严格的监管,也需要根据市场情况做出适时的调整和修改,使其更加有利于市场的公平。

    吴木銮(香港 学者)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