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4日
星期日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住房预售制度 不取消也应大改
时间:2012-08-05 12:07:40  来源:新京报  作者:马光远 

    在当前,取消预售,不仅不会推涨房价,反而在某种程度上能够从制度上抑制房地产泡沫。

    8月2日,一条关于“商品房预售制将取消”的消息引发高度关注,地产股闻讯暴跌。随后,住建部发言人表示:“并未研究取消预售制度,相关传言属谣言。”

    和香港的“卖楼花”及一些国家的住房预售制度相比,中国的住房预售制度的最大特点有二:一是在交房之前购房者就支付全款,二是购房者的预付款不是交给第三方监管,而是直接交给开发商,有些地方现在虽要求预付款打入第三方账户,进行监管,但这样的监管形同虚设,难以有效约束开发商。

    这种制度设计的缺陷是极为明显的:其一,由于一次性的将住房款交给了开发商,无论是房屋的质量,还是购房者与银行的利益都根本无法保障,现实中出现的大量的房屋质量的纠纷,都源于此;其二,在一次性将购房款交给开发商的情况下,资金的安全根本无法保障,今年一些地方出现的开发商携购房款跑路就是一个例证;其三,由于一次性将购房款交给开发商,使得开发商的融资成本极为低廉,开发商的门槛很低,开发商不仅白白占用购房者的资金建房,开发商还故意延迟交房的时间,将多余的资金用于开发投资,助涨了房价泡沫。

   尽管如此,取消住房预售,很多人担心房价会暴涨,这样的担心其实不必要。首先,现房销售是国内外住房销售的最主要形式,预售在很多国家所占比例很低。

    我们看到,恰恰是那些预售占主流的地区,比如,香港,房价才居高不下,实行现房销售的,鲜有房价不稳定的;其次,从开发商的资金来源看,“定金和预收款”所占比例已经大为降低,以2011年为例,开发商资金来源83246亿元,定金及预收款为21610亿元,而2011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61740亿元,开发商还有结余资金2万多亿,恰好和购房者预付款的数额差不多;其三,取消预售,并不影响开发商的建设资金,而只是限制了开发商拿着购房者的预付款去囤地,去进一步助推房价;其四,从最近几年开发商的支出看,最主要的是买地的支出,但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统计,目前全国已经出让,但未开发的土地面积最少足够5年开发;其五,更重要的是,一方面,目前已经开工建设的面积差不多是60多亿平方米,而商品房的库存也创了历史新高,在目前情况下,取消预售,对市场的冲击反而最小。

    也就是说,在当前,取消预售,不仅不会推涨房价,反而在某种程度上能够从制度上抑制房地产泡沫。住房预售不应成为主流,决策者应该抓住房地产调控的有利时机,尽快取消住房预售制度。即便一时难以取消,也应大改,一是在交房之前,购房者最多只交付20%的购房款,二是将购房款交给真正的第三方监管。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