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获税费减免
宁波7月16日召开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今年上半年宁波经济形势“不容乐观”。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供数据显示,今年1至6月,宁波市规模以上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1007亿元,同比增长1.5%,但规模以上企业累计实现工业利税总额、利润总额分别为376亿元、170亿元,分别同比下降25.1%和39.1%。
宁波工业经济曾经在浙江省名列前茅。但今年上半年,浙江省98个县(市)区中,宁波市所属各县(市)区工业增加值增速指标明显落后。宁波14个县(市)区、开发区中,9个区累计产值同比下滑,仅5个县市区保持增长。宁波高新区,工业增加值下跌近30%。
为给企业减负,宁波市政府出台扶持企业“26条新政”,其中市级财政从2012年起的3年内,每年统筹安排1亿元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除了扶持小微企业之外,宁波还减少企业税收。“26条新政”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超出国家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以上部分的地方税收贡献,可部分或全部奖励给企业用于转型升级;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上半年宁波经济的重要现状是两头不力,即大型企业增长不力,小微企业举步维艰。”甬商发展研究会秘书长曹云认为,宁波经济主动力应是中型企业,大企业在经济形势好时是拉动力,小微企业需要培育。因此,今后要更重视对中型企业的服务和资源配置,这样宁波经济发展才更稳健。
宁波一位官员预计,今年三季度,宁波工业经济指标将逐步回升,但要完成工业增加值增长9%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专家建议扩大“三减”范围
宁波市政府安排1.3亿元重点技改专项资金,用于高成长企业技改专项、“产业链技改”专项、工业设计产业化专项、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技改专项、“低产田改造”专项等重点技改专项补助。
“26条新政”规定,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培育期间正常成长的企业,其实际上缴税收地方留成额比上年环比增长20%以上部分全额给予奖励,提前培育成功的企业可继续享受此政策3年。
此外,宁波市政府还安排4000万元科技专项经费,重点用于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安排3000万元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势的企业。并在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设立总规模1亿元的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推动科技创新创业。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林克宇认为,虽然受世界经济增速放缓、国际贸易壁垒加剧等因素影响,但更深层的原因是宁波产业结构特性,以及宁波市和各县(市)区前几年发展现代工业的力度和方式弱化,导致工业投资低迷不振。
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应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减少税收和行政收费,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建议浙江省其他市也应出台减负措施,为企业“减费、减税、减息”。(本报记者 周文天 赵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