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0月06日
星期日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文物变火锅店,涮的岂止是羊肉蔬菜
时间:2012-07-19 11:14:59  来源:红网   作者:郭鑫 
    7月17日,有市民反映,北京海淀香泉环岛附近一处民国文物被改装成民用房,并由一家火锅店租赁使用,石牌坊已成为一家汽修厂大门。据悉,该文物系海淀区普查登记文物,登记名录为“袁进南夫妇墓”。袁进南为袁世凯最宠爱的五姨太杨氏所生,杨氏去世后亦葬在这里。(7月18日《新京报》)

  近年来,文物建筑变身营业性场所的事情屡有发生,比如故宫建福宫建豪华会所,承德避暑山庄内搞会馆,晋翼会馆变身刘老根大舞台,白塔寺成私密就餐场所等等。论名头,“袁进南夫妇墓”没有前几个大,论级别也没前几个高,但就是这样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文物也逃脱不了被出租的厄运,成了一家火锅店。文物场所变身火锅店,涮的岂止是羊肉、蔬菜呢?

  首先被涮的是公众。文物承载了历史、文化的厚重,是过往历史的鲜活记录,也是古今文化连接的纽带。保护它就是保护历史,传承文化,从这个角度来说,文物不单单属于所有者、管理者和使用者,更是属于全民甚或全世界。由此,文物的公益属性也就此确立。保护,全民职责,共享,理所当然。文物法人、管理者和使用者为一时之需,谋一己之利,将文物当成单位或个人的私产,私自改变文物保护单位用途,将文物保护单位作为企业资产经营,请来了顾客,赶走了观众,这不但有碍文物安全,更背离公益属性,是拿公众的利益在开涮。

  其次被涮的是文物法律、法规。根据国家文物局去年颁布的《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经营性活动管理规定(试行)》,明令禁止“将文物保护单位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租赁、承包、转让、抵押文物保护单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商业开发”。但诸如故宫、避暑山庄等文保单位将文物建筑出租给人开会所,或自己开饭庄,都是赤裸裸的商业性开发,违反了国家和地方有关文物保护规定。“袁进南夫妇墓”为市级普查登记文物,用于经营性活动,违反了文物保护的相关规定,依法必须叫停。

  最后被涮的是文物监管部门。国家和地方文物主管部门对文物法规落实,文物保护负有督促和监管之责。文物被私自改变用途,成为铜臭味十足的商业场所,其中原因或许很多,但监管不力是很重要的方面。根据海淀区文化委员会人员所言,“此处在1997年就被列为海淀区普查登记文物,并在今年1月进行了挂牌保护”。既然是普查登记文物,就不能成为经营场所,但该处文物却堂而皇之地变成了火锅店、汽修厂,监管部门是没看到,还是装作没看到?而且,香山村委会负责人表示,村委会没有接到有关单位的文物保护通知。如果该负责人说的是真的,有关部门所谓的挂牌保护也就成了只挂牌不保护了。表面上看,是当地居委会私自出租文物场所,涮了文物主管部门,但如果文物主管部门监管主动、有力,又岂能被涮?

  根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近30年来,全国登记消失文物超过了4万处,文物保护形势不容乐观。要改变这种状况,一方面要完善文物保护和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毁坏、变相毁坏文物行为的处罚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大监管力量,尤其是扩大公众参与监督力度,让监管从部门监管变为全民监管。如此,文物才能得到制度性保护,公众和监管部门才不会一次次被涮。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