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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公务员离岗12年 遭单位政府网发“通缉”
时间:2012-07-14 08:53:14  来源:新京报  作者:李超 

  安徽一名公务员不在岗12年,并且无法联系上,所属单位只能在网上发“通缉”寻找,并说明“逾期不归就要被开除”。昨日,安徽省庐江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称,公务员不在岗12年,没有办理辞退是因为无本人签字无法完成手续。

  县政府网站发“通缉帖”

  近日,庐江县政府网站上的一则公告引起热议。这则公告是庐江县人社局和教育局在7月11日联合发布的,该公告称“庐江县教育局职工陈某于2000年离开单位,至今未回单位上班,且未办理相关手续。现按《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限陈某于本公告发布后15日内返回教育局上班或办理相关手续,如逾期不归将按规定予以开除。”

  对此,有网友提出质疑,为什么离职12年,直到今天才公开开除?同时该公告并未说明工资待遇是否正常发放的情况。

  12年前借调后一直离岗

  昨日,庐江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人陈月宝介绍,陈某今年45岁左右,男,以前就在县教育局上班,是普通工作人员。2000年左右,他被借调到省教育厅上班,随后又去了教育厅下属的某教育报刊社工作,一直未归。

  陈月宝说,2004年左右,他们听说陈某已不在教育报刊社工作,随后让他回来上班或办辞职手续,当时他本人愿意辞职。当教育局填表格交到人事局,人事局说公务员辞职需本人签字。

  “教育局在这时候却与陈某失去联系,他亲友电话也没有,这个手续一直没有办成。”陈月宝说,庐江县人事局专门向原巢湖市人事局汇报此事,但对方没有明确答复,正常程序被耽误。

  后来,庐江县并入合肥市后,庐江县人事局向合肥人事局请示,对方答复是,登报公示此事,一定期限后不报到就开除。陈月宝说,7月9日他们接到县人事局通知,两天后,他们就把公告挂在县政府网站,“下个礼拜还要登报公示”。

  教育局正调查工资情况

  昨日,有网友提出质疑:如果按时发放工资待遇,这笔钱是不是要追缴?如果没有发放,是否在单位账目上留有合理印记。如果不予说明,很难不让人怀疑有占座领薪的嫌疑。

  对此,陈月宝说,2004年,县教育局发现陈某失去联系,也没回来上班,他们就停掉其工资。但具体何时停发工资,陈月宝说,多年来,教育局人事变动大,他们需要专门到县财政局调查。到时候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再决定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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