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媒体曝光到魏桥出售电厂,仅一个月有余,而更为迅速的,则是从转让到宣布关停,只有短短20天。在如此短暂的时间里,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魏桥集团将利润可观的电厂转售?而又是什么原因,让滨州市政府下决心关停电厂?答案难以得知,或许只有深处漩涡之处的人,才知晓事实真相。但有一点可以确定,被民众寄予厚望的“魏桥模式”,就此夭折了。
“魏桥集团的电厂不但自用,也通过自建电网向其它企业供电。而不管是工商业用电,还是居民用电,魏桥集团的电价都比国家电网低1/3以上。”正是这个报道,引发了民众对“国家电价太高”的质疑,并进而掀起一波舆论热潮,无数人憧憬于“魏桥模式”,希望也能用上低价电。但电监会、中电联等明确表态“魏桥模式”违法,电力行业人士也认为,“魏桥模式”仅是个例,如果没有地方政府支持和商业力量作基础,“魏桥模式”在其它地区难以复制。
事实上,不仅“魏桥模式”没有被复制成功,反而电厂因“积极响应国家节能降耗精神”被关停。而令人难以理解的是,明明魏桥电厂符合环保标准,脱硫系统也通过了环保验收,甚至不在山东省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目录上,却被无端关闭掉。联系到之前魏桥电厂与国家电网间的冲突,不能不令人怀疑,魏桥电厂动了国家电网的奶酪,触及到垄断势力的利益,就此被“谋杀”掉。
其实,面对这般结局,民众早该有心理准备。“魏桥模式”是被权力插手关停,“莫须有”的理由只是佐证关停合法合理的借口。类似场景已经上演过无数次,在煤炭、石油、电信、航空等垄断领域内发生的“国进民退”,不就是为了巩固垄断势力,排挤民企竞争对手嘛。由此可见,垄断格局不破除,民企就难以施展拳脚,即便暗渡陈仓挤进去,也随时有可能遭遇垄断“黑手”。
就在6月中旬,中国电监会和国家能源局相继出台文件表示,要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鼓励民营资本进入电力领域,并要在并网方面给予支持;同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网建设,对民间资本投资的电力企业依法颁发许可证。此举乃是在响应国务院“新36条”,放开电力领域的限制,让民间资本有进入机会。可是,听其言不如观其行,出台再多文件,如果不能切实落实下去,不能给予民企公平地位,不能依法保护民间资本,有谁敢投资进去,难道就不怕成为下一个“魏桥电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