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房地产调控大背景下,一些房产中介为争夺紧俏房源,或恶意“抢单”,在未取得客户独家代理授权的情况下,排除对方选择其他中介的权利;或与房地产开发商串通捂盘、炒卖房号。在真真假假的信息面前,买房者如同雾里看花,不胜其扰。
买房子,找中介,除了在交易手续方面可以得到帮助外,消费者希望通过可靠的中介机构保障交易安全。而现实中,一些中介机构对房产交易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不进行认真的鉴别和检验,只把注意力集中在怎么忽悠买卖双方成交上。在推销房屋时不厌其烦,一旦签订合同付了中介费,却像无事人一样躲得远远的。房产交易一旦出现问题,中介机构早就通过各种预设的合同条款将自己的责任排除在外,让买卖双方承担着很大的交易风险。
不可否认,当前我国房产中介机构准入门槛较低,因此,加强对房产中介的管理,首先要在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上下功夫。比如,建立严格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同时,对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根据从业状况和投诉情况,设立相应的信用等级制度,方便消费者合理选择。
近几年,随着房产中介各种违规行为曝光,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也采取了很多措施。2011年7月,住建部发布《通知》,对房产中介经纪人的素质,交易合同、出租销售环节作出明确规范。一些地方也尝试通过行业协会等组织机构来促进行业自律。
但是,规范房屋中介,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法制建设做保障,进一步完善房产中介管理的法律法规,帮助消费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提高房产中介的违规成本。一方面,要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旦消费者权益受损,坚决支持消费者向房屋中介依法要求两倍赔偿;另一方面,严格限制房产中介滥用优势地位损害交易公平,对于巧立名目乱收中介费、通过格式合同规避自身法律责任、违背当事人意愿签订独家代理合同等行为,行业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应积极帮助消费者讨回公道。
买房子不是件轻松事,高房价面前,一套房子的中介费用动辄几万甚至十几万,消费者付出这么多资金,如果换来的只是不负责任服务和无处不在的“陷阱”,着实让人心寒,长此下去,将最终损害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希望各级主管部门及时根据形势变化,加强监管和引导,健全制度和法规,坚决打击黑中介,扶持好中介,推动行业走上良性发展轨道,让消费者放心购房、安心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