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甘肃卖馒头需行政审批红头文件被叫停
时间:2012-07-10 10:59:00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康劲 
    本报兰州7月9日电 (记者康劲)“加强监管绝不能成为乱设行政审批的借口。”甘肃省启动“效能风暴行动”后,在全面治理行政审批制度中开出首份“禁令”,“暂行”了14个月的《甘肃省生产加工食品小作坊加工许可管理暂行办法》被省政府法制办叫停。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今天发出通知,承认该“暂行办法”在许可和处罚设定上缺少上位法依据,立即停止执行。

  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去年4月1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启动实施“食品加工小作坊许可证管理制度”,并在有关“红头文件”中明确表示,“要对商场、超市、零售商店和摊点以外,同时具有固定加工场所和固定工艺流程、传统低风险的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实施加工许可管理”。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新闻发言人魏华光此前表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一直以来都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实施加工许可管理是保障食品安全不可忽略的环节。

  “加工油条、卖个馒头也要办行政许可证,如此行政许可是否过多、过滥?类似的‘馒头许可’究竟是加强监管还是以‘证’代管?”该“暂行办法”曾引发了社会争议,实施一年来仅有500多家小作坊申领了行政许可证,这与遍布街头巷尾的各种食品加工小作坊相比,形成了鲜明反差。

  “此前,我们接到有关单位和群众的反映,认为这项行政许可制度存在违法内容,为此依法对其审查。”甘肃省政府法制办备审审查后认定,所谓的“加工食品许可”属于自行创设,无法律依据。

  省政府法制办认为,国家法律在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设定了三项行政许可,而所谓的“加工食品许可”不在上述三项许可事项之列,属于规范性文件自行创设的行政许可事项。为此,该办在6月18日的审查意见中指出,“暂行办法”应在30日内予以修改或废止,必须停止执行。

  有关负责人指出:国家法律针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提出了原则性要求,但并未设定行政许可事项,而是授权省级人大常委会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因此,在地方性法规出台之前,任何规范性文件都无权创设此类行政许可。该“暂行办法”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关于规范性文件等“红头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予以纠正。

  每项行政许可与行政审批的背后,既体现着政府责任也关乎行政收费。6月7日,甘肃省委、省政府共同启动“效能风暴行动”,重点工作之一就是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攻坚战”,继续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今年,省政府审改办要取消、调整、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省级部门累计取消率达到80%以上。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