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政府实施的“土地财政”主要是依靠增量土地创造财政收入,也就是说通过卖地的土地出让金来满足政府财政需求。很多地方政府获得的土地出让金,是将70年土地租金一次性收来,而我国现在土地税收有一个房产税和土地交易增值税,周天勇认为,未来土地财政改革应该学习其它国家土地政策,取消土地出让金,改成以税代金,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交易增值税。
周天勇分析表示,土地出让金对一些确实要买房子的人来说,是向穷人征税,不向富人征税,比如说,刚毕业的学生和农民工要在城市买房子的话,实际上是变成向这些“穷人”征税,而不是向那些已经买了房的“富人”征税。而且从土地财政的结构来说,土地出让金不在预算范围,因此未来要实现以税代金改变土地财政单一依靠土地出让金来稳定地方政府收入的模式。
周天勇表示,政府实行以税代金的土地财政改革,实际上征收的房产税是抵扣土地出让金的收入的。他以房产税为例分析,如果按照6%来征收,那么仅房产税政府就可以征收8000亿元,加上土地交易过程中的交易税和土地增值税,粗略计算,如果取消土地出让金的收入,一年下来,政府也可以收缴2万亿元的税,这个数据和当前一年的政府土地出让金收入相当。因此,政府还是要下决心去做这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