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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下月试行阶梯电价 多地上调第一档电量
时间:2012-06-15 09:41:01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周宇 
    本报讯(记者周宇)国家发改委昨天表示,截至目前,全国除西藏和新疆以外的29个省(区、市)已经召开了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认真研究听证会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实施方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将于6月中旬陆续出台,7月1日开始在全国全面试行。

  国家发改委表示,绝大部分省份上调了第一档电量,覆盖的家庭大大超过80%,部分地区达到90%。

  据介绍,此次听证会为有史以来我国规模最大的一次听证会。从整体情况看,各地听证人总体赞成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改革,同时提出了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首档电量基数偏低、对家庭人口差异及合表用户情况考虑不足、对季节性因素考虑不足等三点,同时还对电网企业成本监管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意见。

  国家发改委称,实施居民阶梯电价遵循的原则是国家统一政策,各地分散决策。要求对于社会各界反映比较集中、又能够操作的合理意见,各地在最终实施方案中应充分吸收。如果目前不能操作的,要逐步解决。不能采纳的意见要做出解释。

  国家发改委还表示,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只是第一步,天然气、自来水等资源性产品都面临着与电力类似的问题。我国人均能源资源非常匮乏,主要能源资源中,石油、天然气人均储量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1/10;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4。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节能减排主要还是要靠经济手段,而价格机制是最重要的经济杠杆。

  ■热点解读

  首档电量标准普遍提高

  国家发改委介绍,绝大部分省份对第一档电量进行了上调,第一档电量高的月均260度,低的150度左右。目前西部地区第一档电量比东部地区低,随着西部经济和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今后第一档电量可以实施动态调整,并非一成不变。

  一户多人可以加装电表

  关于家庭人口差异,国家发改委授权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妥善处理。有些地方规定,超过一定人口数量的家庭,经过一定程序甄别和批准后,可以申请加装电表或者增加用电基数;有些地方让这部分居民选择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或者执行合表用户电价。

  部分省市推行峰谷电价

  国家发改委表示,关于季节性用电需求问题,居民家庭用电季节性明显的地区,部分地区采取了分季节制定电量标准的办法;也有的一些地区采取以年为周期结算的方式解决季节性用电差异。同时,有超过三分之一的省市自治区,将同时出台峰谷电价方案。

  一户一表改造三年完成

  国家发改委要求电网企业加大一户一表的改造力度,争取全国3年改造到位,改造费用由电网承担;一方面,逐步使电网成本透明化,加强对电网成本的监审;同时,部分地区推行输配电价改革的试点,规范电网企业的总收入。下一步将跟踪各地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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