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成绩将按照比例纳入三年一度的“全国文明城市”复评总成绩。测评将依据新颁布的《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全国志愿服务工作测评体系》开展。“城市文明程度指数”由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益活动、公共关系等5大测评类别组成,主要采用实地考察、材料审核、问卷调查、网络媒体调查四种方法进行测评。
据悉,今年中央第一次将“城市文明程度指数”相关标准下发,标准高、要求严,也更具体、更规范、更具可操作性。苏州要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群”的目标,今年的“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至关重要。今年七、八月份,中央要对全国120多个城市进行“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在此之前,江苏省还要组织对我市进行专项测评。全市各地各部门须在六月底前完成自查整改。同时,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将对所有测评内容进行集中督查,全面推进苏州“全国文明城市群”创建工作。(管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