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廉洁城市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制订《深圳市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对年度74项重点工作进行分解,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工作措施、完成时限等。制定《2012年建设廉洁城市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明确诚信体系建设、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反腐倡廉法治建设、严厉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思想道德建设和廉政教育等重点工作任务和落实措施。各级各部门都结合业务实际,制定了廉洁城市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市纪委研究制定建设廉洁城市重点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建立联络员制度,并成立专项督查组,深入各区各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加强了对廉洁城市建设的督促推动。
二、继续深化重点领域的改革创新,加大推进廉洁城市建设的力度。按照行政审批项目最少、收费最低、效率最高的要求,继续推进网上审批、行政服务事项“即来即办”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排查岗位风险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督促各部门摸清职权底数、完善防控措施、加强动态监督,促进权力规范、公开、透明运行。制订《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修订《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强化政府投资监管。继续完善工程招投标机制,扩大招投标项目的范围,将物业管理等招投标活动纳入统一的交易平台;试行评标和定标分离制度。推进政府工程建设公开,网上公布项目名单、投资金额、进度安排、责任人等,及时公布不达标承包商名单。扩大公务员聘任制范围,上半年将招聘首批公安系统聘任制公务员。出台《深圳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实施方案》,推进医疗服务支付制度改革,建立药品流通企业与医院药房竞争机制。积极推进立法工作,正在着手研究制订公职人员行为规范、前海合作区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
三、大力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探索和拓展廉洁城市建设的新途径。一是大力推进诚信建设。起草了《关于廉洁城市创建中诚信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目前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在福田、龙岗区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从聘请专业机构开展专项调查入手,有针对性地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出台《深圳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建筑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开展阶段和实时诚信评价,评价结果在网上公开。完善信用数据共享平台,已有30.2万多家用人单位纳入系统管理。二是大力推进行业自律工作。召开了全市加强行业自律推进廉洁从业大会,市纪委、市监察局与行业协会签订廉洁从业责任书,行业协会向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发“廉洁倡议书”,动员全市各行业协会、商会和会员企业深化廉洁从业教育、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加强商业诚信建设和廉洁风险防控,全面落实廉洁从业要求,积极支持参与廉洁城市建设。同时,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社会组织去行政化,推动政府职能转移,目前已有17个委办局将行业行规制定、行业等级评估、科技成果评审等69项职能移交社会组织承接。三是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和廉洁文化建设。发挥廉洁文化研究推广中心的作用,整合廉洁文化教育资源,广泛开展各类创建活动,推动廉洁文化进机关、企业、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廉洁公益广告展播,大力弘扬廉荣腐耻、诚实守信的思想文化,培育建设廉洁城市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以更加严明的纪律保障廉洁城市建设。旗帜鲜明惩治腐败,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整治违规送收礼金的问题,出台了《关于禁止违规收送礼金的暂行规定》,凡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担任领导职务的一律免职,非领导职务的一律停职,聘用人员一律解聘,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查实属贿赂行为的,一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强调收送同罚,无论是“送”,还是“收”,一旦查实,均严肃处理。通过加强教育、严明纪律,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迅速查处了龙岗市场监管分局南湾监管所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在办公场所打麻将、龙岗区司法局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给予相关责任人员免职和党纪政纪处分,并及时公开处理结果,社会反响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