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关于“管理不合规、勘察设计不到位”的数字背后的具体情况究竟如何呢?据记者报道: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中,部分单位违规建设豪华办公楼现象屡发。三台县的行政大楼用的是中空钢化玻璃幕墙装饰,其中最大的一间单人办公室面积66平方米,超出县级直属机关科级干部使用面积9平方米标准的6.3倍。
灾区少数县太爷及其属下小吏们的如此行为,无疑会伤害全国人民的心。想当年,生活并不富裕但仍然节衣缩食支援灾区的广大人民群众,再次看到了花别人的钱绝不心疼的大小官僚们的肆无忌惮。
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不要怪公众爱“传谣”,用社会心理学的视角看问题,这是一社会规律。如今,“郭美美事件”给公益慈善带来的冲击余波尚未散尽,眼下的这一事件恐怕会再次给救灾捐赠带来灾难性的打击。
不好意思,话赶话说到这里,不免又要老生常谈地提及“体制和机制问题”这经常“不开”的“那壶”。中国的行政部门,总是想在任何领域控制所有的资源,然后在“完成上级任务”的过程中把官们僚们的利益和意愿参杂进去。近年来发生的几场特大自然灾害,上面就是强调要将救灾捐款集中给地方政府,由其“统一使用”。但因为地方政府,尤其是其“N套班子”乃至“一把手”的素质参差不齐,结果就捅出了这样的漏子。虽然只是少数,但影响极坏。
现如今,问责自然是难免的,但是,这事恐怕还追究不了刑责,免几个官们僚们的职是没有用的,未几都能官复原职(因为都是“为公”而“逊职”)。所以,原因的追究恐怕更重要,尤其是恶果究竟是怎样从花开蒂落到最终成熟的,在这个过程中,孕育中的恶果为什么始终没有被发现。
可以料想,这个讨论最后会落到法律层面,但“法律不健全”、“执法不严”等等的说法,在中国已经成了套话。如果仅仅到此为止,那就意味着什么都没有改变。试想,相关的规定已经到了“县级直属机关科级干部使用面积9平方米” 这样具体得不能再具体了的标准,官们僚们仍然胆大包天地将其乘以6.3倍。
更难以理解的是,这个问题应该从设计时就很容易察觉,但为什么在审核设计图纸时就没发现?官们僚们用了什么障眼法,给相关人员灌了什么迷魂汤,才得以一路绿灯顺利放行。直到建成使用后,上面来审计时问题才暴露出来,此时生米已经煮成熟饭。如果上面的确把政府的威信还当一回事的话,这碗“熟饭”就不能给官们僚们美美地吃上。
这栋“政府大楼”应该改变用途,拿来解决灾后普遍存在的孤寡老人、孤儿和残疾人的供养问题。政府部门暂时还是先到板房中呆着去,直到灾区人民群众的问题全都解决了,再考虑其到哪里办公的问题。
考虑到诺大个中国今后还会有特大自然灾害,在这样特殊的时间和空间中政府还需要广大人民群众慷慨解囊,那么,现在就不应该放过这样的机会,必须认真地就关于如何使用救灾捐款的问题进行一次广泛的讨论。广大人民群众应该积极参与,帮助政府好好总结总结。无论如何,这一回,捐款的钱是硬生生从民众手中拿走的,就凭这,每个人应该都有发言权。
现在着急的不是讲什么“一分为二”,中国政府在救灾中的表现自有公论,尤其是与别的国家,譬如日本相比。强词夺理、急于解脱的“辩证法”不但不能服众,反倒会使政府信誉度再次减分。
建设法治国家,在中国总有一个误区,以为只要有了法律法规体系和司法执法体系就能成功。从社会学的立场看,一个完整的法治框架,还需要一个公众参与和社会行动的基础,即:完善的法律法规+严格的司法执法+积极的社会行动有效的法治框架。
中国法律界有个“国情级”的新术语“软法”,这些法之所以“软”,说穿了,就是因为没有积极的群众参与和社会行动作为坚强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