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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城市供水价格5月1日起调整
时间:2012-04-28 10:50:19  来源:网易 

记者昨天从市物价局获悉,从5月1日起,蚌埠市将对2006年11月制定的现行自来水价格进行调整,居民生活用水每吨将上调0.23元,并将执行阶梯式水价。

蚌埠市现行的自来水价格,按照用水性质的不同分为五类,即每吨到户价居民生活用水1.7元、行政事业用水1.95元、工业用水2.05元、经营服务用水3.2元、特种用水4.0元(以上价格含污水处理费,其中居民和行政事业用水0.6元/吨,工业用水0.7元/吨,经营服务用水和特种用水1.0元/吨)。

此轮水价调整建立在简化分类的基础上有升有降地进行。水价分类将由现行的五类用水调整为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原工业、经营服务和行政事业用水统一归并为非居民用水;原特种用水中餐饮、娱乐业用水纳入经营服务用水;洗浴、洗车、纯净水企业生产用水归并为特种用水。根据早前举行的价格听证,结合供水企业的生存现状,新调整的水价(不含污水处理费)具体为:居民生活用水1.33元/吨,非居民用水1.67元/吨,特种用水3.76元/吨;到户水价分别为:居民用水1.93元/吨,工业用水2.37元/吨,行政事业用水2.27元/吨,经营服务用水2.67元/吨,特种用水4.76元/吨。其中,每吨经营用水下降0.53元,娱乐、餐饮业下降1.33元。

为鼓励节约用水,蚌埠市还将对供水企业直接抄表收费的居民用户实行三级阶梯式水价,具体为:水量基数每户每月15吨(含)以下的为第一级,执行标准水价1.33元/吨,到户水价1.93元/吨;水量基数每户每月15-25吨(含)为第二级,到户水价按2.60元/吨执行;水量基数每户每月25吨以上为第三级,执行到户水价3.26元/吨。对居住在未进行户表改造棚户区的、非供水企业直接抄表收费的居民用户,则直接执行标准到户水价1.93元/吨。

目前蚌埠市各类户表近22万户,蚌埠中环水务公司的抄表周期分为一个月、两个月和三个月。新水价的执行时间是5月1日起,新老水费该如何结算?

本着让利于民原则,新水价执行起始时间分别为:两个月为一个抄表周期的居民结算户,按2012年7月1日起抄见的5月、6月实际水量结算,7月1日前抄表均按原水价结算。三个月为一个抄表周期的居民结算户,按2012年8月1日起抄见的5月、6月、7月实际水量结算,8月1日前抄表均按原水价结算。

据了解,蚌埠市居民用户中实行三个月为一个抄表周期的,均是直接抄表到户用户。根据阶梯式水价执行方案,一个抄表周期内用水量在45吨以下(含)执行第一级阶梯水价;用水量在45—75吨(含)执行第二级阶梯水价;用水量超过75吨执行第三级阶梯水价。

为保证城市低保家庭生活不受此次调价影响,蚌埠市还将继续实施低保补贴政策,即在原有低保户每户每月5元水价补贴基数上,再增加1.15元补贴。据悉,追加的1.15元根据每户每月5吨用水量测算得出。(余小乔、潘桂芝)

作者:余小乔 潘桂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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