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紧紧围绕打造“富强、生态、宜居、文化、和谐新沂南”的目标,大力实施城镇化带动战略,积极实施重点镇建设、农村住房和新型社区建设,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提高全县城乡居民居住水平。2011年,全县城镇建成区面积达到90平方公里,其中县城建成区面积达到27平方公里,城镇化水平达到46%。
为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该县按照“产业特色突出、经济实力较强、人口集聚度高、设施配套齐全、生态环境优美”的目标和“合理规划一批,重点建设一批,加快发展一批”的原则,在大庄镇被确定为全市优先发展重点镇的基础上,确定大庄镇、青驼镇、张庄镇、铜井镇4个镇为该县优先发展重点镇。
该县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县级领导联系和部门帮扶重点镇制度,制定了重点镇责任目标考核细则,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意见》,以培育特色产业、打造特色强镇为重点,进一步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力争用3年时间,使重点镇的城镇化水平总体达到48%以上,新增建成区面积7平方公里以上,新增镇区人口3万余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齐全,示范带动全县小城镇建设快步推进。
为加快重点镇发展步伐,县委县政府针对资金、土地等制约瓶颈,出台了相关的扶持政策。对重点镇全额缴入县级财政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建设用地出让金全额返还,专项用于重点镇建设和发展;对小城镇房地产开发建设符合政策的相关规费给予减免;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连续3年分别给予重点镇200万元以上的扶持资金。在资金、项目和用地指标安排上向重点镇倾斜,优先保证重点镇建设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