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是频发的劳动争议,一面是日益突出的“招工难”,我国劳动关系矛盾如何化解?职工和老板面对面,谈谈工资待遇,通过工资集体协商进行规范化的利益博弈,成了当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一条重要途径。去年初下发的《中华全国总工会2011—2013年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13年底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80%以上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基本实现已建工会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一年过去了,工资集体协商推广的进展如何?难点又在何处?让我们一起关注。
截至2011年底,工资集体合同覆盖企业174.2万家,同比增长56.1%,是2010年增长率的2.36倍;覆盖职工10389.2万人,同比增长37.3%,是2010年增长率的1.66倍。规划实施一年来,开局良好。
各地调查表明,工资集体协商明显促进了职工收入增长。河北省签订的工资集体合同中,工资增长5%—14%的企业有31007家,工资增长15%—20%的10100家,工资增长20%以上的4127家。黑龙江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增加工资的企业29178家,受惠职工104万人,平均工资增幅为14.3%。河南省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8万多家企业,70%企业工资增长10%以上,个别高达40%以上。
世界500强在华企业:明年全部建立协商制度
(新闻回放)2011年3月23日,上海家乐福员工薪金问题首次有了制度性“说法”。当日通过的集体合同显示,2011年全日制员工工资将平均增长8%,其中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比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上浮5%。这意味着约70%的职工月工资可增加约224元。今后每年2月,企业内部将就员工工资增长进行协商。
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世界500强在华企业是一大难点。去年1月全国总工会下发文件,制定了到2013年底实现世界500强在华企业全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目标。
由于世界500强在华企业普遍实行“总部经济”管理模式,其组织形式和法人治理结构多样化,具有跨地区、跨行业设立和经营等特点。对此,各级工会因企而异,逐级落实。对世界500强在华企业总部和法人单位比较集中的地区,全总重点进行督导。各省区市总工会负责推动总部设在本地区的世界500强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开展总部工资集体协商,签订总部工资集体合同。世界500强在华企业下属法人企业所在地区的市、县、区总工会负责推动这部分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上海市总工会经过3个多月的调查,为1070家世界500强在沪企业建立了实名数据库;河北采取挂账督导方式,每建制一家销账一家;沈阳市总工会将这项工作纳入工会目标考核体系,进行跟踪督察。
2011年以来,世界500强在华企业集体合同可圈可点:2011年年底,富士康、沃尔玛、可口可乐等在山西外资、台资世界500强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了100%;至今年2月,49家世界500强在沈阳的企业已全部签订了集体合同,覆盖职工13000多人;上海已有约70%的世界500强企业建立了集体协商制度;江苏世界500强建会企业建制率则达到80%。
“今年,我们将通过高层示范、上下联动、重点突破的方式,下大力气抓好世界500强在华企业建制工作。”全国总工会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说。
行业集体协商:用“标准”覆盖中小企业
(新闻回放)经过了近两个月的集体协商,武汉市的餐饮行业劳资双方代表在2011年4月下旬签订了合同,约定将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上浮30%,2011年餐饮业职工的工资增幅不低于9%。这一合同覆盖了武汉餐饮行业近45万从业人员。
2011年,行业集体协商全面铺开,截至年底,全国31个省(区、市)均不同程度地开展了行业集体协商。行业集体协商当前主要集中在餐饮服务业、煤矿开采业、五金建材业等行业,同时也在向机械制造业、高端服务业等行业延伸,比如大连机械行业、海南注册会计师行业等。
目前,我国企业总数达到1142万多家,职工总数达到3.21亿人,其中,中小企业数量已占企业总数的99%以上,80%以上的职工在中小企业就业。大量非公有制中小企业规模小、职工人数少、工会组织程度低,单独开展集体协商难度大。
行业集体协商,可以对同行业企业尤其是大量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实现最大限度的覆盖。以上海为例,占总量2%的行业工资集体合同,覆盖了15%的企业和24%的职工。从效果看,不但能提高同行业普通职工收入,而且能减少行业内劳动争议、规范同行业企业竞争秩序。江苏省邳州市板材行业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以来,全行业效益年均增长18%,企业职工工资年均增长23%,行业内规模以上企业职工的流动率由60%降低到10%以下。浙江临安高虹镇节能灯行业自2009年5月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以来,127家企业没有发生一起工价、“跳槽”问题引发的劳资纠纷。
“行业工会代表职工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有利于全面准确地收集和掌握协商的信息资料,集中集体协商专家的优势和力量,提高劳动者一方的整体协商力量,实现集体协商对中小企业的覆盖。并且能够确定行业工资支付的市场标准,为企业级集体协商设立‘标准’。”张建国表示。不过,当前推进行业集体协商还面临着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如协商主体存在不同程度的缺位,相关信息发布难以满足协商需求,行业组织的作用发挥有待加强,人力、财力、物力支撑不够等等。张建国说:“下一步,尤其要着力加快产业、行业工会和企业代表的组织建设,加强行业组织对企业的调查研究,推动在国家层面尽快建立统一、权威、及时的劳动定额标准制定和发布制度,为开展行业协商提供及时有效的数据信息。”
集体协商指导:专业化专职化是方向
(新闻回放)在河南,工资集体协商谈判专家不仅每人每年能够拿到5000元的定额补贴,工会还将为其提供办公场所、工作经费和办公设备。河南省2011年12月16日出台《关于建立省市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专家指导组的意见》,全省18个省辖市将分别配备3名专职人员,一年一聘,组建工资集体协商专家指导组。
目前,全国有20个省(区、市)建立了集体协商专家顾问组及指导员队伍,共有10.4万名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比2010年增长了66%。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1年底,28个省(市、区)全年共培训工会干部和集体协商指导员近17.5万人次。北京、河北、山西、福建、河南等地培训人数都在万人以上,企业相对较少的西藏自治区一次就培训了580余人。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2011年底,北京、河北、上海、江苏、河南、广西、重庆、四川等省(区、市)相继出台了集体协商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意见办法,拨付专项资金、严格管理办法、明确规范标准,建立了1300人左右的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队伍。这代表着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一种发展趋势。
“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在工作时间、能力素质、专业背景、实践经验等方面的优势,可有效提高工资集体协商质量与水平。”张建国表示,下一步,各省、市、县总工会应建立集体协商指导员指导机构,特别是应当逐步扩大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的人员规模;建立起规范化、常态化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的工作制度,吸纳更多劳动关系领域的专业人才加入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健全集体协商指导员聘任制度、培训制度、考核制度、奖励制度,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必要的支持;应有计划、有针对性、分步骤、分层次地开展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合理设置培训内容,不断提高集体协商指导员的能力水平。
【链接】
福建等地规定
老板拒绝协商将被罚1万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5个省(区、市)出台了集体合同地方法规或行政规章。其中北京、河北、山西等23个省(区、市)人大颁布了集体合同条例,辽宁、宁夏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的形式颁布了集体合同规定。各地着重对用人单位拒绝或者拖延答复职工方平等协商要求、拒绝提供或者未如实提供有关平等协商所需情况和资料、拒绝依法签订集体合同、阻挠上级工会指导职工协商订立集体合同、不按照规定报送集体合同进行审查、拒不履行生效的集体合同等6种情形进行规范。其中用人单位拒绝或者拖延答复职工方平等协商要求的,福建、重庆、四川等省(市)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罚金最高,为10000元;黑龙江、四川和陕西等省对用人单位罚金最高,为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