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俊指出,改革开放以来的32年间,城镇人口增长了数亿人,我国城镇化率2011年已达到51.27%。我国仍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根据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国情,预计我国城镇化水平的峰值在70%—75%之间。2015年城镇化率在54%左右,到2020年将达到59%左右,2030年将达到66%左右。从2011至2030年的20年间,我国将新增城镇人口3亿人左右。
推进城镇化是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增长、优化经济结构、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基本途径。城镇化关系到内需,更关系到民生。推进城镇化,不仅要增加城镇数量和提高城镇人口比重,而且更要重视提高城镇发展的质量,更要重视解决流动人口权益保障和在城镇落户定居问题。
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面临着提高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的双重任务。城镇化质量不高主要体现在:一些地方把推进城镇化片面地理解为增加城镇数量和提高城镇人口比重,相互攀比城镇化率的高低,片面追求城区和规划区的扩张;城镇拆迁规模过大,引发的社会矛盾不断加剧;一些城市脱离本地实际,贪大求洋,搞了大量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形成了严重的债务;城镇规划缺乏特色,城镇空间布局不合理,城镇功能不完善。许多城镇都竞相发展一个或几个相同产业,造成无序竞争,重复建设,资源浪费;一些城镇的基础设施不配套,城镇服务功能不完善,城镇防灾能力薄弱;一些城镇环境污染严重,水资源和能源短缺,交通拥堵;一些城镇在建设中不注意保护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建设性破坏的现象较多。推进城镇化,不仅要增加城镇人口数量,而且更要重视提高城镇发展的质量,要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城镇居住、公共服务和社区服务等功能,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要加强城镇污染综合治理,特别是有效解决好空气污染和水污染问题;要切实保护人文资源。
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更突出的问题是:流动人口在城镇享受公共服务水平低,在城镇落户门槛高,难以融入城市。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2010年,全国流动人口(不含市区内人户分离)2.2亿,比2000年增长1倍。流动人口对户籍人口的比率已经接近1?押3,部分地方出现“倒挂”现象;如北京市本地人口与外来流动人口之比为1.8?押1,广州市为1.7?押1,上海市为1.6?押1,东莞市为1?押3.3。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阶段看,我国仍处在人口流动的高发期。我们最近在20多个城市开展的调查表明,新生代农民工没有从事过农业生产的比例高达85%,“亦工亦农”正在成为历史;八成农民工即便不放开户口也将长期留在城镇,他们进城的选择与户籍制度是否改变无关;外出农民工希望在地级以上大中城市定居的占53.2%,希望在县城或小城镇定居的为37.9%,愿意回农村定居的仅占8.9%。必须顺应亿万农民工的意愿,让绝大多数在城市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稳定下来,推进农民工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促进社会融合。其意义在于:
第一,经济结构升级需要一支稳定的熟练产业工人队伍。“招工难”和“就业难”常态化并可能长期化的趋势,要求改革现行人口管理政策,稳定流动人口。
第二,城市对流动人口长期“经济性接纳,社会性排斥”,不利于优化农村资源配置,将人口红利留在城市,阻碍农业规模化,加剧农村老龄化,难以消除城乡差距。解决三农问题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需要将流动人口稳定下来。
第三,流动人口不稳定下来,不但难以消除城乡差距,还会带来城市内部的分化和对立,形成“双二元”体制。促进流动人口融入城市,是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需要。
第四,我国人口由农业向非农产业、由农村向城镇流动转移数量之多,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所没有过的。显然,不可能靠沿海少数经济发达地区和少数大城市来吸纳如此巨大的城乡移民。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需要合理引导人口流向,加快调整地区生产力布局,引导产业向内地、向中小城市和中心城镇转移,让更多农民就近转移就业和进城落户定居,优化城镇布局,形成人口、产业和资源协调配置的空间开发新格局。同时,也要创造条件,增强农村吸引力,让留乡农民安居乐业,避免农村衰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