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一出,户籍改革的讨论又起,有拍手称赞者,有翘首以待者,进城,落户,巴望着的是附属在户口后的福利。
户籍壁垒,形成非一日之寒,铲除自然也非一日之功。而在户籍壁垒消除的路上,与其相伴随的推动农民“转型”亦值得关注。
如今,各地的城镇化建设正在加紧推进,农民进城示范项目也做得如火如荼。随着“十二五”开局和全面小康社会的加快推进,城镇化率这个指标在政府工作文件中提及的也愈加频繁。改善农民居住生活条件,让农民成为新市民,分享国家发展的成果,本是一桩好事,但在实际的工作中,也出现了不顾当地实际情况、片面追求城镇化率造成农民失地、变更土地使用性质的恶劣事件。
因此,此次《通知》中明确提出“现阶段,农民工落户城镇,是否放弃宅基地和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必须完全尊重农民本人的意愿,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回”。“不以土地换户口”这一原则的明确,对防范户籍改革和农民的城镇化转型“跑偏”无疑可以起到“护栏”的作用。
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中国的城镇化率已经超过50%,城镇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根据西方发达国家经验,这个拐点的到来并不仅仅是城镇人口数量上的标识,更是产业结构、社会公共服务水平上的节点。但是目前这个节点上的意义是否已在中国表现出来,还尚存在问号。我们不否认,数理上的统计数据更多地表现出来的是居住环境的变化,并未反映出真实生态下,特别是户籍二元结构下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不均等的差异。恰恰因为如此,我们才更愿意摒弃数字世界里的游戏,而去相信生活带给我们的真实体验。
是的,农民住上楼房了,生活环境比以前好了,但是上楼后,农民的生活成本也提高了,鸡蛋粮食需要自己购买了,这也是需要注意到的。如果上了楼的农民还是看以前的赤脚医生,还是去个集市要走好几公里路,孩子的上学还是原来几个拼凑来的老师教,那就不是真正的城镇化,户籍改革也就失去了其本质的意义。
户籍改革不应该理解为把农民全部变成城市人,城镇化也不应该理解成把农村消除掉,所有的努力与改革应考虑城市和农村如何均衡地发展,如何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生长出自己的特色与优势,只有这样,无论在哪里,才都会有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