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中国政府网全文刊出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的《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将给广东农村人口入户城镇、珠三角主要城市的外来工积分入户制度带来怎样的影响?
广东省公安厅户籍管理部门负责人表示,广东省最新的户籍管理细则目前仍在研究制定中,“将以国务院的通知作为重要依据”。目前,广东的户籍管理制度仍然以积分入户政策、流动人员管理条例等作为依据。
有专家认为,通知对农民入户城镇做出明确规定和要求,广东实行积分入户政策的城市或需调整政策,以适应通知要求。
广深积分入户暂无变化
华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研究所所长谌新民认为,通知对农民工进城落户、就业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这对推进中国城市化是有积极意义的,有利于减少农民工落户中小城镇的成本和负担。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人口与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郑梓桢认为,相比于国内其他省区和城市的户政改革措施,广东的积分入户制度更具有保证公民自由流动和 户籍改革的普遍意义。目前,广州、深圳、中山、东莞等城市已施行农民工积分入户政策,这些城市都各自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谌新民认为,在此次通知下发 后,广东要区别不同类型的城市,根据通知要求制定相应的政策。
“广东的积分入户制度目前与国家政策总体是一致的,个别不相符合的部分,需要及时出台相应办法和措施。”谌新民说,通知对广东中小城镇影响很 大。通知明确指出基本户籍管理制度属于中央事权,地方要对已出台的有关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加以清理,凡与通知精神不一致的,要立即停止执行。“比如东莞、 佛山这样的城市及其所属城镇,积分入户制度如何适应通知要求?应尽早拿出对策,否则就会被动。”
记者获悉,目前广州、深圳的积分入户政策还将继续,其他城市的相关政策要与上级部门要求相适应。
不强制弃地权是“过渡”
通知要求,现阶段,农民工落户城镇后是否放弃宅基地和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必须完全尊重本人意愿,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回。谌新民称这将带 来落户城镇的农民工到底是市民还是农民的问题。“在当前土地制度没有根本性改变的情况下,进城农民肯定不愿意放弃土地使用权。”谌新民说,但是不放弃农村 土地使用权,可能被认为是占有双份资源,这样可能使进城农民没有完成真正意义上的市民化、城市化,可能就是“半市民化”。
“中央是从保护农民利益来考虑这个问题的,通知要求不强制农民放弃土地使用权,应该是个过渡性的办法,不是最终的方法。”谌新民说。
郑梓桢也注意到这个问题。他认为针对这类不愿放弃土地权益、但仍想获得城市居民待遇的农村流动人员,可以以入户的标准来要求这部分人员,但达到 入户资格后不强制其办理入户手续,不强迫其成为真正的“城里人”。可以“给予(不愿放弃土地权益的进城农民)特殊‘标记’,使其在使用外籍户口的情况下享 受与本地居民完全相同或部分相同的服务待遇。”郑梓桢建议。
广东早已将教育与户口脱钩
通知要求今后各地出台有关就业、义务教育、技能培训等政策措施,不要与户口性质挂钩。对此,谌新民表示,这对广东来说,已经不是问题。
“广东之前就已实施相关改革,国务院的通知应该是重申、确认这一点。享受培训、义务教育是公民应该有的权利,不管农民、市民都应该享有这种权利。任何形式的教育都不应该与户口挂钩,而应该与职业、职位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