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和反腐败问题历来是社会高度关注的话题。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要注重反腐倡廉建设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这个重大课题很值得研究。目前关于腐败问题特别是腐败高发期的研究,总体上处于“述多论少,语焉不详”的阶段,特别是对国内外腐败高发期历史、成因和现状等进行的综合性研究还不多见。在以往的论述中,人们习惯于把腐败根源归结为私有制,把腐败高发期诉诸于经济社会转型。如果说这些结论建立了“知其然”的经验共识,那么,高波著的《走出腐败高发期——大国兴亡的三个样本》(新华出版社2012年1月出版)则尝试在“知其所以然、知其所以不然”方面进行了深度开掘,特别是从顶层治理视角研究了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腐败高发期的表现形式、演变规律、严重危害、治理路径,对反腐败需进行顶层设计、加强顶层治理以维护执政安全等重大问题做出了深入阐述。
腐败高发“怎么看”:腐败存在“大国带动”现象
在对腐败高发“怎么看”的问题上,作者敏锐地关注到经济全球化时代以来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大国带动”现象,即明朝、英国和美国分别扮演了17-19世纪以来的“核心国家”角色,或主动或被动地成为初期全球化的主要驱动力量。17世纪的明朝是世界白银的主要消费国,是世界贸易活动的重要集散地,是传统农业文明的巅峰和古典农业革命之代表;18世纪,英国在第一次工业革命的蒸汽和煤烟中逐渐崛起,成为海上霸主,成就了殖民霸业;19世纪,美国在第二次工业革命的电力、内燃机和新交通工具的助力下,凭借着优越的资源禀赋和新兴国家的蓬勃朝气,一举成为世界头号工业国,并从此稳坐世界大国的交椅。与此同时,这三个国家的这三段时期,又都处于公认的腐败高发期之中。如,在第二次工业革命中,美国的腐败高发期与国家崛起期、经济起飞期、改革瓶颈期、文化转型期和社会动荡期高度重叠,甚至可以说美国是在腐败的阵痛中完成了国家的崛起和重组。
全球化起潮期以来的历史表明,17-19世纪既是世界总体上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转变的关键期,也正是传统腐败向现代腐败的“转型-定型”时期。或者说,这一马克思所说的“世界史形成”时期正是现代腐败演化定型的“轴心时期”。作者指出,17世纪是传统腐败(山寨式腐败)爆发期,传统腐败以财产侵占为主,以生活腐化为辅,这种腐败具有直接性、暴力性,往往表现为社会顶层、上层对下层人、财、物赤裸裸的强抢和血淋淋的豪夺,可谓是权力无边界、责任无凭据、利益无保障;18世纪是新型腐败(教会式腐败)转折期,这种带有转型色彩的新型腐败以等级治权为焦点,以财产权、话语权争夺为补充,公共权力开始有了边界,对财产、财富的占有不能为所欲为,要经受新的阶级集团和公众话语权的挑战,但总体上仍是权力大、利益大、责任小;19世纪是现代腐败(公司式腐败)定型期,主要发生在公共政策制定、公共服务提供、公共资源配置等过程中,以资本配置权力为核心特征,其趋于“完形形态”的政党腐败、司法腐败、立法腐败、行政腐败、金融腐败、选举腐败等具体表现形式,成型、定型于美国的“镀金时代”。恰如资本主义经济基础是在18-19世纪“奠基”一样,现代腐败的演化发展过程也在全球化“轴心期”相继崛起的英、美等国表现得尤为典型,并且在“公域市场化”和“私域行政化”这两大趋势的裹挟之下,使得资本成为公私两域的通行力量,而公私领域逐渐成为顶级资本家的“通吃”平台。虽然由于选举制、任期制等政治技术的发育和成熟,使得责任和权力的联系紧密了许多,但新型腐败不断演化的深层次原因仍然在于:资本和权力联姻,权力和利益挂钩。
腐败高发“怎么办”:英、美等国走出腐败高发期的核心路径——顶层治理
在对腐败高发“怎么办”的问题上,作者从历史实践中梳理出了18-19世纪英、美等国走出腐败高发期的核心路径:顶层治理。比如,英国在19世纪走出腐败高发期,除了以文官制度对恩赐体制加以改革,废除封建残余势力对行政部门的垄断权之外,还依托于渐进的议会改革、传统的审计制度、新兴的反腐立法、广泛的社会改造等四项主要改革,避免了工业革命和自由放任思潮下的较大政治动荡,使英国平安地度过了动荡不安的18世纪。
作者认为腐败高发期与非腐败高发期的核心区别在于:是否出现了顶层的腐败和腐败的顶层。因此,走出腐败高发期,最根本、最有效的是实施自上而下的顶层治理,进行执政阶层的自我救济。或者说,依靠有智慧、有策略、有作为、负责任的主动变革,而不要等到外部革命发生。这既是主动应变的战略抉择,也是避免社会“休克”的政治责任。
英、美等“盎格鲁-撒克逊”国家之所以能够走出腐败高发期,其根本原因不仅仅在于权力的分立、政党的竞争乃至舆论的开禁等政制层面,而是在传统国家向现代“财政-军事国家”转型的过程中依靠两次工业革命的经济容量和发展活力“对冲”了因腐败引发的社会利益冲突和严重矛盾对立,特别是实施收入调控、税制改革、贫困救助、社会保障等“社会主义化”救济措施赢得了政治运作“空间”。英、美等国走出腐败高发期靠的是由顶层发起的改良式社会调控,而非革命式政治运动,以至于它们可以在20世纪保持某种腐败治理方面的国际道德优势和舆论强势,甚至一度在苏东剧变之后宣告“历史的终结”。如果说确有什么腐败治理方面的“盎格鲁-撒克逊”模式的话,其重点既不是所谓“宪政革命的胜利”,也并非所谓“西方经济的崛起”,而恰恰是政治顶层和统治集团始终保持了国家的完整、政治的传统和社会的黏合。
从英、美等国实现大国崛起并逐渐走出腐败高发期的历史可知,顶层治理不仅必要,而且切实可行
当年,毛泽东同志在和黄炎培的著名谈话中已经给出了走出腐败高发期的一条路径: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可以说,这是一条自下而上的监督之路。其实,他并没有下断语说:这是唯一的路。从英、美等国实现大国崛起并逐渐走出腐败高发期的历史可知,还有一条可行的路:那正是自上而下的改革之路——顶层自救,或者说通过理智的改革实现对腐败的顶层治理。在打造有些理想主义色彩的“强政府-好社会”治理模式的过程中,在找到腐败综合征的“终极解药”之前,至少可以通过自上而下的顶层改革和自下而上的公开监督的“双保险”,积极防治“公域市场化”和“私域行政化”弊端,努力建构起对“透支型政府-碎片化社会”管用有效的救济机制,一手抓政权建设,一手抓社会建设,两手抓、两手硬,从而更好地规避“历史周期率”的无情惩罚。
回顾经济全球化以来的世界历史,中国曾经迷失于17世纪的腐败高发期,并且错失了全球化起潮期的领先优势和发展机遇。而英、美等国崛起于18-19世纪的历史证明,腐败本身并不可怕,腐败高发并非世界末日。就大国崛起之路上的腐败高发期而言,真正可怕的是倘若遭遇权力透支、政府破产和社会破碎时,顶层治理和自我救济的缺失与衰退。
(刘 飞 作者单位:新华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