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福建日报2月2日讯(记者 王永珍) 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国土厅近日联合出台《2012年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实施方案》,提出加大改革建设试点工作力度,拓展战役领域和内涵,第一批试点镇基本建成连片、有特色、高水平的示范区,若干基础条件好、经济优势明显的试点镇现代新型小城市的雏形和框架初步建立,着力打造若干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试点镇(相关报道见2版)。
《实施方案》提出今年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的具体目标是:
全面完成主要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和规划展示厅建设任务;突出抓好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第一批试点镇要初步形成城市整体景观和效果,第二批试点镇要基本完成重要地段和节点地区的城市设计,若干地标性项目建成并启用。
示范推广效应初步显现,在新区开发、园区建设、绿色发展、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形成特色,第一批试点镇基本建成有一定规模水平、集中连片的示范区,第二批试点镇年内正式启动示范区建设。
第一批沿海地区试点镇有2—3个投资过亿元的重大产业项目竣工投产,山区试点镇有1个以上投资过亿元的重大产业项目竣工投产;全部或多数的制造业企业进入集聚区(工业园区)。
第一批试点镇建成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第二批试点镇要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年底前全部启动建设并加快进度。
第一批试点镇至少建成1个公园,第二批试点镇要启动公园建设;有条件的试点镇力争年内建成1条有特色的绿道。
各试点镇完成200亩旧村复垦任务,第一批试点镇再立项实施100亩以上旧村复垦项目;各试点镇启动1个以上“三旧”改造示范项目。
有利于试点镇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初步建立,行政管理体制、财税体制、土地经营机制、户籍管理制度等方面改革有新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