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已在去年超过50%,中国还有一些地区和城市早已达到这一目标。以城市的视角看,人口结构发生逆转,不只是百分比的变化,还会引起诸多领域的深层变革,比如发展政策的调整、生产生活方式的变更、社会内部结构的变化,对湖北而言,意义重大。
以农村的视角看,城镇人口过半,农村人口的比例还是不小,这就说明城市化并不是排斥农业现代化,讲城市问题,离不开“三农”问题。
城镇人口超过50%,这是按常住人口来计算的。也就是说,在城市生活半年以上的农业户籍人口也可能被统计为“城镇人口”。农业户籍人口的劳动关 系在城市,但社会身份仍然是农民,他们在许多方面还没有真正融入城市生活,没有平等享受城市市民享有的各项权益,这显示人口结构变化中农民问题的深重性。
在更广的层面,城镇人口不断超过农村人口,一方面可能使城市反哺农村的能力更强,实现城乡平等的可能性不断增强,但农村还是会存在,农民也不会 消失。这里所说的农村既包括远离城市的乡村,也包括城郊附近的处所,农民既包括身在城市,身份在乡村的群体,也包括传统意义上的种地农民。推动城市化,不 是生活空间的合并,也不只是让农民转换身份,而是无论城市乡村,不论城乡人口比例如何,人的权益被充分保障,他们拥有平等、自由发展的条件和空间。
“三农”问题现在常常被作为综合性、整体性问题对待。这些年来,中央一号文件已成为指导“三农”工作的重要参照,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把推进 农业科技水平摆在重要位置,这将直接影响下一步国家“三农”工作的侧重。但严格说来,“三农”问题之间还有些区别。我们看到有的地区经济社会相对发达,农 民物质生活水平较高,但农村的活力、农民的权利地位不尽如人意,农业问题很重要,但农村问题和农民问题更加根本。
现在农村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活力不足,农民面临的主要问题则是城乡不平等。工业化、城市化背景下,大量人口向城市转移,农村作为一种社会存在,和 城市比相对缺乏生气,农民的境遇虽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在世界范围内看,农民作为国民所面临的许多问题更加明显深刻。
农业问题是国家经济领域的基础性问题,农村问题主要是一个社会问题,农民问题主要是权利问题。我们现在知道,国家并不等于社会,社会自身的价值 在凸显,权利的实现是人的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经济的发展未必一定能够满足。三农问题应被统筹解决,但它们各自的特殊性应被清晰把握。
城市化水平提升,有很多特征,比如工业产值超过农业产值,城镇人口超过农业人口,从事农业种植的人数越来越少等,这是基于城市视角,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城市化发展步入新阶段,还意味着新型城乡关系的建立,以农村和农民的视角看,对城市化会有更客观全面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