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护与发展这个问题上,请大家放心,我们会让全世界关注我们美丽的水乡,因为我们对高楼毫无感觉,我们的陈家祠堂比高楼重要!”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王军
在广东佛山,车辆飞驰的富华路南侧,小桥流水的大墩村与北侧高楼林立的东平新城,形成历史的反差。在这个阡陌交错的岭南水乡,3000多位南宋遗民的后代围居在祖先的祠堂周围,每年赛龙舟,是沿袭了七百多年的传统。
“河道窄了,再这样下去,龙舟就划不起来了。”站在一段逼仄的河涌边上,大墩村村委会委员何远新对本刊记者说,“前几年,我们做了一个规划,想改宽。可是,赶上了‘三旧改造’,规划就停了下来。”
“三旧改造”是对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的改造,近年来在佛山一带被大力推行。大墩村村民被告知的改造方案包括,工业厂房全拆,旧村保留1/3的物质空间,那里将以梁氏家庙为中心,建成仿古的特色区,其余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村民将迁入附近的安置楼房,告别承自祖先的生活方式。
“我们这个村,太靠近新城了。”何远新的话语中透着无奈。村北侧的东平新城已显现一条南北轴线,上面建起了体育中心、高尔夫球会,大墩村就在轴线的正南方,即将被其吞没。
一场情感与利益的纠葛,在这个世代耕读传家的古村子,激起一阵波澜。
“最有价值的是这里的村民”
大墩村内,被列为佛山市文物保护单位的梁氏家庙,高悬门联一对,上书“新猷宏国治,廉吏著家声”。这个广三路,三间三进,有着镬耳山墙、灰塑脊、蓝色琉璃瓦、滴水剪边、青砖石脚的岭南建筑,坐西南向东北,面对祖先来自的方向。
梁氏始祖思江公于南宋度宗咸淳十年(1274年)迁来此开族。家庙中座“圣谕亭”,台阶上置一块团龙石,为当地罕见。梁氏家庙是明崇祯皇帝为表彰翰林院大学士梁衍泗的功绩,赐他出生所在地为“金马坊玉堂里”,并恩准他回乡兴建的。明朝状元黄士俊与梁衍泗还是姻亲关系。
步入家庙,庭院内地净几明,墙壁上刻近年来贡献于修缮工程的区、镇、村及宗亲、乡亲捐助者的姓名款额。“一般我们到村里来,都会看看宗祠的情况,宗祠管理得好,村子就管理得好,因为它表明当地人民爱乡护土。”大墩村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所辖,镇政府的一位官员对本刊记者说。
2011年12月13日,一个不同寻常的研讨会在梁氏家庙举行,它是“守望乡土,呵护家园——岭南水乡乐从论坛暨第十八届中国城市化论坛”的一部分。由中共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中国综合开发研究院(深圳)、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研究院、中国国际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主办的这个活动,引来海内外20多位城市规划、遗产保护、景观设计、公共政策专家参与讨论。
“为什么建新的就要拆旧的?”建筑历史学家、清华大学教授陈志华对大墩村的遭遇表示不解,“欧美现在的新,是把老房子都保住。国际上的会议年年开,就是去保旧,这才是最新潮的。住高楼不是了不起的事情啊!你能让人家看到两千年的历史,这才了不起啊!”
“这里的形态是活生生的,出过进士、一品大员,是有根的。”长期在珠三角地区从事城市规划与设计研究的吴文媛发表评论,“在岭南水乡,最有价值的是这里的村民,不是老房子,只要村民在,祠堂还会有,把村民搬出去,把这里变成布景般的‘迪斯尼’,有意思吗?人们来一次就不会来第二次。”
来自荷兰的历史学家琳达讲述了本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史:“一个好的城市是包含了不同的历史层次的。二战时期,我们的很多城市被夷为平地,1950年代重建,这些建筑今天也被列为保护对象,因为我们必须知道我们是从哪里来的,我们必须真实地感受到不同时期的文化状况。”
在佛山市顺德区,包括大墩村在内的众多水乡,聚落组团与“社公”等神文化密切相关,早期是以单姓为主的宗族社区,呈现出与长江下游三角洲平原的聚落社区同构的“梳式结构”布局。与江南水乡的粉墙黛瓦不同,顺德水乡建筑在色调上较为灰浊,民居和祠堂多以镬耳风火山墙为独特的造型特征,明朝中叶,曾规定只有获得科举功名者,才有资格修建这种形似官帽的房屋。近代以来,随着侨民进出,西风浸染,中西杂糅的洋楼成为一景,见证了此间的桑基鱼塘与外部世界发生的多重联系。
佛山市政府网显示,“加快推进文化载体建设和文化形象塑造,展示现代岭南文化新城魅力”、“具有鲜明‘南国水乡’特征”、“凸显岭南文化元素”已被写入当地政府加快东平新城建设的决定。如何使政策愿景化作实实在在的行动?与会专家展开为期两天的讨论。
征收权主导的城市化
东平新城的建设,被广东《新快报》称为“慢跑八年”,其节点包括:2003年6月,佛山市明确加快建设现代化大城市的战略目标,首次提出以中心组团中南部的片区为新城区;2006年,佛山举办省运会前,建成东平大桥、世纪莲体育中心、新闻中心等重点项目,初步形成了新城核心区的空间框架;2007年,新城区改名为佛山市东平新城;经过2007年的重新定位和2008年的规划调整,东平新城总规划面积从原来的44.3平方公里,拓展到88.6平方公里,涉及禅城、南海、顺德三个辖区。
2011年5月,中共佛山市委、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加快东平新城建设的决定,提出“通过若干年的努力,将东平新城打造成为具有国际一流水平、智能化国内领先、浓郁岭南风貌、辐射带动力强的佛山市中心城区、广东工业服务示范区、现代岭南文化新城”。
这项决定提出了“利益共享,多方参与”的建设模式,即“探索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兼顾所在区、镇(街)、村(组)的利益,注意保护农村居民的利益,合理分配开发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收益和税费,并给予市级的优惠政策,激发各级政府、社会资本、当地居民参与东平新城建设的积极性”。
在这样的框架内,大墩村的村民是如何参与新城建设的?何远新的回答是:“必须三分之二的村民同意,建设方案才可能实施。先跟村干部谈,然后由村民表决:一、能否改?二、同不同意这个方案?”
据何远新介绍,“三旧改造”涉及的宅基地,按一比一上楼,在村用地范围内,先安置后拆迁,集体用地上的商业物业返还。村委会初步摸了摸情况,“听到很多意见,上了年纪的人不愿上楼,因为不习惯,但年轻人感觉没什么大问题,他们第一关心居住环境的改善,第二关心收入,如果改造后,收入没什么变化就不愿意。现在有分红,如果改造后,分红能够八倍十倍地翻上去,他们就同意。”
2001年,大墩村将股权固化,50岁以内的男性村民、45岁以内的女性村民,各分得两股,超过这个年龄的各分得三股,生不加、死不减。分红成为村民、村集体的核心利益,任何一项决策都被注入了利益色彩。陈志华颇有些无奈:“如果你只看到眼前这一点,我们没法说,因为你是房子的主人。”
而对大墩村的村民来说,以利益来丈量村落的命运也是别无选择。在这场城市化的过程中,他们是被动的承受者,并不能全程参与决策,尽管后者对他们的生活将产生天翻地覆的影响。
此时,《土地管理法》赋予城市政府的土地征收权显现威力。据其规定,城市政府须将农村的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进行城市建设,补偿原则包括:“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与《土地管理法》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的精神相比,佛山市在东平新城建设中提出的“利益共享,多方参与”模式,已倾向于向被征地农民输入更多的利益,却难以摆脱一个现实——由征收权主导的城市化,本质上是一次强制性的地权变更。在这样的规则下,梁氏家庙一旦由集体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梁氏后人又怎样保持对它的继续占有?
大墩村面临的是一个老问题——因土地征收导致的村落拆迁,已伴随了1980年代以来在中国发生的这场人类最大规模的城市化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