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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直言焚烧厂选址滞后于城市规划,并建议要将其纳入整体建设规划
信息时报讯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明日开幕,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问题成为关注热点。市人大代表刘莲香准备提交建议,要求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规划选址建设应与城市规划同 步。另外,建议由建设部门颁发规定,凡在垃圾焚烧项目周边5公里内获批建设的住宅项目,在发售时须在楼盘宣传资料明显地方注明。
现状:焚烧厂规划跟不上环境变化
刘莲香在建议中介绍,随着城市化进展,各个城市垃圾焚烧厂选址时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但到落地建设时,周边情况却已发生变化的现象时有发生。
目前,广州市采取以焚烧处理为主、综合利用和填埋处理为辅的生活垃圾处理的方式,生活垃圾焚烧率不低于70%。广州市共规划建设白云区李坑(一期、二期)、兴丰、番禺、花都狮岭等9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除了李坑一期建成,二期在建外,其他均未开始建设。
刘莲香说,从2003年起,番禺区开始着手垃圾焚烧厂的选址工作。2006年,有关部门历经3年多调研和选址论证,初步确定大石街会江村现大石 简易垃圾处理厂作为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选址,并取得规划部门的项目选址意见书。而番禺区大石区域是从2001年兴起建设的,之前那里只是农田,如今 一个接一个高档小区,在华南块相继开发而成,已经成为了全中国最具知名度和最炙手可热的房地产开发区域,滞后的垃圾焚烧厂选址论证自然遭到已入住多年周边 居民的反对。
建议:房产项目与焚烧厂规划要同步
刘莲香认为,在广州城市规划中,特别是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建设问题上,相关部门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现有审批存在房地产建设先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现象,导致房地产项目已竣工验收,业主入住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却未启动,这容易导致已入住市民反对建垃圾处理设施的情况。
为此,刘莲香建议,提前做好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规划,其选址建设应与城市规划同步。同时将主管部门对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规划选址工作尽量提前,充分论证成熟通过之后,由广州市规划局再纳入整体城市规划并向市民公示。
刘莲香还建议,由建设部门颁发规定,凡是在垃圾焚烧项目周边5公里内获批建设的住宅项目,在发售时,须在楼盘宣传资料明显地方说明该垃圾焚烧项目情况。
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选址建设应与城市规划同步。建设部门应颁发规定,凡是在垃圾焚烧项目周边5公里内获批建设的住宅项目,在发售时,须在楼盘宣传资料明显地方说明该垃圾焚烧项目情况。
——市人大代表刘莲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