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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还需农村公共服务跟上
时间:2011-12-30 09:22:14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邓线平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土地确权使土地依附于农民,而不是农民依附于土地,将增加农民稳定感,于农民、社会都是福音。但是,不 因此,围绕土地的所有问题都解决。与此相伴生的,还可能引发更多的问题。一块土地不能解决农民所有的问题,给农民带来最终稳定感的,还是国家公共服务体 系。

  农村的公共服务体系一直制约着农村的现代化发展。改革初始,农民从家庭联产承包制中得到好处,但仅限于经济上的。除个体因经济上的适当宽裕带来 少许自由外,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一直没有得到发展。相反,因为放开而产生的“公共牧场”效应,使得原有的一些公共服务项目反而遭到削弱。

  伴随着改革的深入,农村在国家经济收益上的边缘化,权力开始以一种怜悯的态度参与农村建设,相伴随的是,缩小了农民自治权限,加大了大一统的权 力扶持。在大一统的权力扶持下,多样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被忽视或者被压制了。与城市不断进步的公共服务体系相比,为农民提供的公共服务近些年基本处于停 滞状态。公共服务的缺位,某种程度上是导致近年来农村问题层出不穷的主要原因,并且这些问题有愈演愈烈之势。由于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缺乏,农民从事农业生 产的积极性下降。

  农村公共服务的缺乏,与基层政权改革不到位有很大关系。起初的改革只是简单地给了农民土地经营权。后来,面对因私有经济的不断扩张,基层政权并 没有相应的配套改革,更谈不上专业化地提供服务。特别是当农民因土地收益减少,不得不到城里打工时,暂时地与土地分离,带来更多复杂的土地纠纷。这对于当 下简单化的基层政权来说,处理这些纠纷实在勉为其难。

  一旦土地确权,似乎纠缠于土地上的权利问题———土地属谁立马解决了,确实如此,但同时,因土地权利所引发的人的问题应该不是减少了,而是会增 多。人有生老病死,有旦夕祸福,以前在统一的权力归属下,尽管各种服务因资源缺乏而不尽到位,但不显出个体差异,经过大家的努力,总能渡过难关。当土地确 权到个人,意味着更深层次的个体自治。个体不能自治,又缺乏公共服务体系时,农民仅有的土地必然成为交易的对象。弱势者难免成为市场化的宰割对象。如此演 化下去,农村将成为一种什么景象,应该是可想而知的。

  无论是公共服务体系缺乏,还是土地确权可能带来的新问题,都昭示农民一直处于社会弱势地位。当城市化以飞快的速度侵蚀农村土地时,土地确权迫在眉睫,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一样要摆上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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