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解读)
如何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
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的根本要求,确立了人民行为的价值标准,是引领社会风尚的一面旗帜。
当前,我国社会道德领域和人们精神风貌的主流是好的,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一些人是非不明、善恶不辨、美丑不分,一些领域道德失范,人民群众对此反
响十分强烈。必须把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思想道德建设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面向全体人民坚持不懈地进行宣传教育,让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深入人
心,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第一,要注重广泛宣传普及。基本道德规范的确立,离不开深入宣传和广泛
普及。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传媒的独特优势,积极运用言论评论、理论文章、通讯报道、专家访谈、群众讨论等多种形式,宣传社会主义荣
辱观的基本内容,使“八荣八耻”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广泛开展主题宣讲活动,把专家解读和百姓宣讲结合起来,帮助广大群众更好理解和掌握社会主义荣辱观的
基本要求。通过编写通俗读物、制作宣传图片、播出公益广告、创作文艺作品等方式,对社会主义荣辱观进行深入浅出、生动形象的解读和阐释。充分发挥图书馆、
文化馆、社区文化中心、乡镇文化站等各类基层宣传文化阵地的作用,形成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普及的工作合力,增进广大群众对基本道德规范的认知认同。
第二,要注重突出实践特色。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是知与行相统一、教育和实践相结合的过程。要紧密联系人们的生产生活实际,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渗透到
日常工作学习之中,鼓励人们由近及远、由浅入深,自觉遵守奉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要求,在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奉
献的过程中领悟崇高、感受光荣。深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在各类道德实践活动中突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思想内容,让更多群众从中
受到濡染陶冶,实现自我教育和提高。注意从具体事情抓起,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坚决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坚决纠正以权
谋私、造假欺诈、见利忘义、损人利己的歪风邪气。坚持发挥榜样示范带动作用,积极评选表彰道德模范,大力学习宣传先进典型,把他们的崇高思想品德传播到广
大群众中去,变成千百万人的自觉行动。
第三,要注重吸引群众参与。只有人人都树立起社会主义荣辱观,才能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
展。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延伸到农村、社区、企业、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延伸到社会各行各业和各类人群。适应社会生活的
新变化和群众接受习惯的新特点,多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多开辟群众便于接受的传播渠道,多搭建群众便于参与的活动平台,努力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
力、感染力、影响力。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道德评议等有益做法,引导群众对身边的道德行为展开评议,不断增强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荣誉感,在城乡社区和基层单位
形成健康向上的道德舆论场,不断扩大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第四,要注重形成长效机制。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全社会的确立不可
能一蹴而就,必须付出长期不懈的努力。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集中性宣传教育与经常性宣传教育结合起来,一点一滴地积累,坚持不懈地推进,持之以恒、久
久为功。要利用有效的政策措施褒扬和激励良好道德行为,批评和制约社会不良现象,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对道德建设的保障作用,依法惩戒那些不讲道德的行为,形
成弘扬主流价值观念的保障机制,有效巩固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效果。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要求渗透到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职业规范、学生守则和各行
各业的管理制度中,通过持续教育、持续引导,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成为人们普遍理解接受、自觉遵守奉行的价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