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创新公租房建管租新模式
时间:2011-11-15 18:04:19
来源:新华网
北京公租房申请:外地人被纳入保障范围
2011年10月19日,《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发布,在市级层面首次对上述问题做出了规定。该通知从12月1日起施行。
北京公租房申请并没有年龄方面的限制。供应对象明确为三类: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轮候家庭,刚就业的职工,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的人员。这是北京在政府文件中,首次明确公租房的供应对象包括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的人员。
对于北京人申请公租房,此次也出台了具体的标准。需要本市城镇户籍,申请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5平米(含)以下。收入方面,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需在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非本市户籍家庭申请公租房,并没有设定统一的收入标准,只是提出有稳定收入。各区县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标准,也可以包括收入标准。
上海明确对外来常住人口申请公租房准入条件
2010年9月,上海正式出台发展公租房的实施意见,对申请公租房的对象不设“收入线”,但制定了四项准入条件:一是具有上海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规定年限;二是已与上海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三是在上海无自有住房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因结婚分室居住有困难的,人均面积可适当放宽;四是申请时未享受上海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2011年1月,上海已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公共租赁房的准入条件。根据规定,申请公租房的外来常住人口,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二年以上,并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年以上。
重庆: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可申请公租房
凡年满18周岁,在重庆主城区工作的重庆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重庆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都可以申请公共租赁房。同时,参加工作三年以内,并且没有住房的公务员,也列入了公租房申请人群。
广州公租房管理办法年内出台 外来人员将可申请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广州的公租房政策拟不允许租满5年后买卖,同时对于没有本地户籍的外来人员,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例如在广州工作满一定年限等,才有资格申请。未来,广州的廉租房和公租房政策体系也将实现无缝对接,“没有廉租房公租房之分”。
南京:公租房分为两类 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
南京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为住宅和宿舍两类。供应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以成套住宅为主,供应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公共租赁住房以宿舍为主。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初次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期限为5年,新就业人员初次承租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