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城市公共安全体系的思考与建议
时间:2011-09-15 13:26:28
市政协委员、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柴俊勇反映,“11.15”本市发生的特别重大火灾责任事故,给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敲响了警钟,给构建城市公共安全体系提出十分紧迫的命题。公共安全是由政府及社会提供的预防和控制各种重大事件、事故和灾害的发生或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社会危害和经济损失的基本保障。
城市公共安全是政府必须履行的重要职责,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标志。城市公共安全建设是社会公益事业,既关系到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也关系到城市本身乃至国家的稳定与发展。加强城市公共安全体系建设,预防和控制城市灾害和事故是社会和谐、安宁、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关系到人民群众最现实、最直接和最关心的切身利益。
构建城市公共安全必须从城市的现状与需求出发,眼前与长远结合,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整合城市安全资源,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在灾害预警、事故预防和应急反应等公共建设要素上,寻求实现有效预防,及时预警和智能化决策的途径,建立起城市公共安全综合保障,资源共享,迅速互动,处置有序、有力、有效的应急体系。具体建议如下:
一、设立城市公共安全权威的指挥机构。公共安全管理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政府是应对各种公共安全事件的主要领导者和组织者,是保障公共安全最重要的力量。建议,将现有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调整为上海城市公共安全委员会,继续由市长担任主任,相关副市长为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主任由市政府秘书长兼任。同时,加强总值班室建设,每天有一位市政府副秘书长担当值班长,履行值守应急、信息综合、协调组织的职能,确保全市大事不出,小事及时解决。
二、理顺城市公共安全高效的运行机制。城市公共安全是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涉及政府较多应急管理部门。一旦发生事件时,必须由市政府自上而下的统一协调。因此,纵向协调组织能力是很强的,但在城市日常的运行中,职能部门之间的横向协调能力相对较弱。由于“权责利”诸多因素,大多数情况下仍采用分部门,分灾种的单一灾情的防灾救援体制和安全管理模式。现实各种安全事件大多具有群发性和链状性的特点,各个部门往往各自为政不能形成合力,必须尽最大可能迅速反应,使资源和信息在最短时间内实现有效整合,共同行动、共同来解决危机,以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赢得救灾的黄金时间。同时,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安全专家队伍的建设,有切实的措施保证专家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
三、切实提高城市公共安全的处置能力。要利用党校和行政学院等渠道,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培训,使每一位领导干部都牢记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牢记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价值。居安思危,在安全风险评估基础上,制定单项应急预案。特别重视抓小来防大,不能对没有人员伤亡的事故就放松对薄弱环节和漏洞的整改;特别注重过程和细节,不停留在会上、纸上、口上,狠抓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特别夯实基层基础,各类公共安全的检查都要建立起安全记载和督察制度。现场的指挥处置能力尤为重要,现场总指挥要冷静果断,敢于担当,科学施救。
四、着力增强城市公共安全的防范措施。长期以来,政府和民众都抱有一种安全侥幸心理,对城市的快速发展而带来高频率的危机事件认识是有的,但不充足。对城市公共安全防范和控制是重视的,但不紧迫,缺乏对城市公共安全全方位系统性的思考。在城市灾害管理上,重救轻防的观念依然存在,城市公共安全的教育和宣传尚未形成体系,从某种程度上说,政府、企业和民众在应对重大突发性的危机事件时,仍然是亡羊补牢,事后补救,不能积极主动地去面对,缺乏主动科学的防范措施。
五、加强科学预防、增强危机的预警管理。对突发公共危机能否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是政府能否及早采取行动消除危机的关键,及时准确的信息传递关系到危机的对策的执行和实施的效果。对危机的风险源,危机的征兆进行不断地检测,判断危机发生的速度、规模、损害程度以及发展的趋势,及时向政府或单位、公众发出警报,提醒相关组织或单位对危机采取相应的应急行动。所以,危机预警系统的建立,对政府危机管理具有关键性的作用。
六、开展全民城市公共安全的宣传教育。当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公共事件突发时,公众必然会对此产生紧张情绪,如果这种情绪得不到应有的疏导和减压,就会逐步转为恐惧。因此,每年11月9日至11月15日为城市公共安全宣传周,倡导“让每个人明白在遇到紧急状态应该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