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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的城市更安全
时间:2011-09-15 13:13:39 

    近年来,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伴随着诸多“城市病”的频发,如暴雨导致交通瘫痪、不合格设备引发安全事故发生、劣质食品药品导致人员伤亡等,面对残酷事实,我们必须思考这些问题的根源,寻求解决问题之策。

    我们可以借鉴国外应对突发事件的有益经验。美国在卡特里娜飓风之后,总结了经验教训,认为在应急过程中需改进的地方:一是要高度重视预测预警工作;二是各机构的应急资源要进行有效地整合与协调;三是要更重视和加强城市应急平台的建设,以及借助应急平台进行突发事件模拟和仿真工作等。日本的灾害应急系统包括灾害信息系统、灾害评价系统以及应急对策支持系统等,其应急系统的信息获取和传输覆盖了从首相官邸、到内阁府、到都道府县的行政机关和消防本部、到基层的村庄。     

    在借鉴国外有益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城市公共安全所面临的问题,应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首先,着力落实城市不安全因素排查管理工作,加强风险分析。

    《左传》有言:“居安思危,思则有备”。

    防患于未然,是应对城市安全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的先期排查,并针对不同情况的预测分析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将突发事件发生概率降到最低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五条明确了先期应急准备的内容,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与其做到亡羊补牢,不如先行未雨绸缪。

    再者,进一步完善预案编制更新,切实做好培训演练工作。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基本完善的预案体系,但预案的可操作性差,培训演练不够。

    深刻领会应急预案内涵及要素,深化预案要素分类,优化预案结构,区别细化不同预案要素,提高预案可操作性。同时,加强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制定针对不同事件类型、不同模式、不同对象的应急预案培训与演练流程及内容,检验预案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效果。

    深入宣传应急预案与应急知识常识,开展形式多样、内容灵活的预案、应急知识常识宣传教育活动,把预案、应急知识常识切实与提高公众安全认知、增强全民自救互救本领有机结合。

    第三,全面推进监测预警工作,提升科学应对灾害能力。

    在城市公共安全领域,监测预警主要包含监测监控、预测和预警三项主要任务。通过预测城市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以及突发事件可能带来的后果,为预警和提前做好防控提供服务。通过预测,掌握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持续时间,影响人口、经济等情况,为预警分级提供支持,对于应急管理者把握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全局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应充分应用3S(GIS、GPS与RS)技术、灾害监测技术、信息技术以及物联网技术等先进科学技术手段,提高监测监控准确性与可靠性。深入研究单一事件预测分析模型和次生衍生多事件耦合预测分析模型,提高科学预测水平。

    第四,加快城市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2006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把“推进国家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列为“加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建设”的首要工作。

    应急平台是以公共安全科技和信息技术为支撑,软硬件相结合的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技术系统,是实施应急预案的工具;具备风险分析、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动态决策、综合协调、应急联动与总结评估等功能。应急平台建设主要内容是:应急指挥场所、基础支撑系统(应急通信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图像接入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安全支撑系统和容灾备份系统等)、综合应用系统和数据库系统、移动应急平台等。加快城市应急平台的建设步伐,积极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救援装备、检测检验关键设备等研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同时加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包括应急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增强实战能力。全面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转“危”为“机”,做好危机管理

    中国政法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 张永理

    突发事件都是在一个具体的地方发生,突发事件发生地基层政府要充分发挥自己的应急能力,及时上报和续报突发事件相关信息,采取预控措施做好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如快速有序疏散群众、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事态恶化、开辟好绿色通道、加强与周边区域的合作,为上级政府和专业处置队伍的应急处置做好保障工作。各级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其他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明确各自职责和分工,共同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总结近年来我国政府突发事件应对的经验教训,应该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应对能力建设:

    第一,加强应急决策。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要求迅速、有序与有效,政府的反应速度、科学性具有十分关键的意义。有学者说过,管理就是决策,应急决策对突发事件应对的效果常常起到决定性作用。加强和完善应急决策就是提升应急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及时性。在突发事件发生的最初阶段,由于事件发生的突然性、趋势的不确定性、信息的不完整性和时间的紧迫性等,这时就需要政府在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快速反应和果断决策,这对政府的应急决策能力是一个严重考验。突发事件发生后,政府要在第一时间做出及时、客观和相对准确的情势判断,吸收应急专家和实践经验丰富救援人员的建议,并且在此基础上快速、果敢地做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决策,促使事态转“危”为“机”,维护和提升政府的形象、公信力。

    第二,强化突发事件应对中的沟通能力和机制建设。突发事件影响的是公共安全,社会危害严重,对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都是巨大威胁和损害,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是政府义不容辞的义务,履行这一义务就是要做好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善于引导媒体与公众。当今时代是信息化时代,信息全球化进程使人类联系日益密切,新兴媒体的作用和威力日益突出,从容娴熟的公关沟通至关重要。我们应特别注意加强由政府行为本身引发突发事件、由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引发的突发事件和由社会谣言引发的突发事件的沟通能力与机制建设。

    第三,推进城市群之间的区域合作与资源共享。我国城市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到目前在部分区域已经形成若干个城市群或者城市带,而且这些城市群或城市带之间的联系由于交通的发展日益紧密,“一小时交通圈”、“三小时交通圈”就是城市群之间联系更便捷的表现。突发事件的影响也会通过这种便捷迅速波及其他城市,有些突发事件的应对必需通过区域合作才有效果(如重特大传染病疫情等)。所以,为了提高突发事件应对的效率,促进应对效率的最大化,城市群之间必须推进信息等方面的应急联动机制建设,促进资源共享。

    第四,重视国外突发事件应对经验教训的研究与借鉴。我国各级政府的突发事件应对起步较晚,2003年以来才真正普遍重视,时期短,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我国城市应对经验相对缺乏,如最近一段时间的暴雨造成全国三分之二的城市内涝严重,而国外有些大城市在应对城市暴雨内涝方面有非常成熟有效的应对方法。但是,根据我这几年来的系统研究发现,包括具有一定国际化程度的大都市在内的我国城市在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相关应急法规的制定中,很少有研究和借鉴有关突发事件应对的国际公约、建议书和技术指南以及我国批准和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对突发事件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等内容,目前大多数城市在这方面的研究和借鉴基本缺失,今后应该尽快系统研究和全方位汲取国际经验,摆脱固步自封和闭门造车的做法,快速提升我国城市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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