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四大抓手完善我国土地管理制度
时间:2011-08-25 09:41:48
来源:新华网
核心提示:中共中央政治局8月23日下午就完善我国土地管理制度问题研究进行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落实节约优先战略,进一步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坚持各类建设少占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以较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更大规模的经济增长;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协调统一,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促进区域、城乡、产业用地结构优化;坚持当前与长远相结合,提高土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胡锦涛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4方面工作。
坚持完善耕地保护
“切实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把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作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强化耕地保护责任制度,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从严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快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
各地迎耕地保护首次“大考”
2011年是全国耕地保护工作第一个“大考”之年。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要求,国土资源部会同中央组织部、农业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统计局等六部门将首次开展2006~2010年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
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严格保护耕地
民以食为天,食以地为本。加强改进土地管理工作,关系米袋子和菜篮子。粮食是百价之基,在奶蛋禽肉副食消费日益增长情况下,粮食既关系主粮消费,又通过饲料业对居民食品消费影响极大,特别是对城乡大多数普通居民来说,米袋子、菜篮子等基本食品消费始终是家庭开支重头,丝毫懈怠不得。耕地保护是土地管理的核心,既事关当前,又关系食品价格长远预期。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在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同时,要加快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力争“十二五”期间再建成4亿亩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市场经济下的耕地保护,一大关键是要使农业生产者有增收预期,因此必须贯彻执行国务院要求,进一步开展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试点,完善土地收益基金制度,明确土地收益基金计提比例,专项用于耕地保护。
强化总体规划管控
“切实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管控作用,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时序,降低经济增长对土地资源的过度消耗,走集约式城镇化道路,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完善土地使用标准。”
国土资源部将实施土地调控保障专项工作
根据“双保工程”2010年行动安排,国土资源部将实施土地调控保障专项工作。内容包括调整用地结构,实施差别化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合理安排2010年土地利用计划,重点保障在建、续建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严控新开工项目用地,7月底前完成2009年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奖惩。开展建设用地审批事项督察,严格监督地方人民政府执行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情况,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6月底前、12月底前分别形成督察报告报国家土地总督察。加强建设用地审批和利用情况监管,各地在6月底前集中开展一次2009年审批建设用地批后核查,防止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和闲置用地。
国务院发布土地市场“国五条” 强化土地调控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土地管理使用了“加强和改善土地调控”的说法,指出促进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管控作用,确保各部门各行业制定相关规划、开发利用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合运用土地利用计划、土地供应、地价等政策工具,加强对产业、区域发展的引导,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集约用地。建立规划和项目节约用地评价制度。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切实维护群众土地合法权益,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用地,完善征地补偿机制,规范征地拆迁管理,加大土地督察和执法力度,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中国部署加强土地管理 坚决制止违法强拆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7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近期加强土地管理,并提出做好五大重点工作,坚决制止违法强拆行为。会议指出,当前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严格保护耕地、保障必要的建设用地难度加大,用地粗放浪费现象依然存在,违法违规用地、侵害民众权益问题易发多发。必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坚持深化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坚持严格执法督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土地管理。
规范农村土地征收 防止农民“被上楼”“被进城”
众所周知,我国的土地分为城市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于年初出台,对遏制违法拆迁、野蛮拆迁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和补偿,仍沿用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不仅不够细化,而且难以适应近年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所以,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需要一部专门法规予以规范。
推进管理制度改革
“切实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加快征地制度改革,深化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加强土地行政管理能力建设。”
国土资源部: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要切实把握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在推进改革中,坚持维护农民权益、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维护土地管理秩序等基本前提;要积极探索解决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当前在积极探索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进程中,要重点把握产权问题、规划问题、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问题、征地制度改革问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问题等;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改革。改革不能简单照搬某一地方的做法,要从本省、本市、本县实际情况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因地制宜地推进改革创新。 >>>详细
土地管理法修改调研工作:重点涉及征地农民补偿
国务院法制办与国土资源部正在密集进行土地管理法修改调研工作。据悉,围绕土地管理法修订重点,调研组重点对征地制度改革和低丘缓坡地(未利用地)的开发利用政策进行了调研,听取了地方意见。相关各方围绕征地范围、补偿、安置、程序、审批、城中村改造、征收范围外用地以及低丘缓坡地(未利用地)的开发利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在进一步理清法律修改重点、明确具体政策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