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代农民工,顾名思义,是区别于第一代农民工的新一代进城务工的农村户口的人。新生代农民工的年龄段主要集中在80后和90后。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他们更加年轻而富有朝气,受教育程度有着显著提升,有着更为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因此具有了更为开拓的视野和更加健全的人生价值观。与时俱进的他们对自身的要求有了很大的转变,不再只限于赚钱的多寡,而是更倾向于自身的职业规划、发展空间,以及被这个社会的认可和接纳程度。
现在,也许在城市中毫不起眼的农民工,却代表着他们家乡最先进生产力,他们在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倾注了自己的汗水和智慧之时,得到的回报却很少很少。新生代农民工普遍都是月光族,辛苦一年毫无所留的不在少数,甚至还有负债累累的情况发生,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能力比城里人差,而是因为他们受到了农村户口的限制,无法融入现代社会的主流,因此享有的机会和权利与城市人口相比自然少之又少。
新生代农民工,这个已占据农民工总人数六成的庞大群体,充满着理想和希望,却被现实一次次拒绝在“门外”,痛苦、无奈与彷徨应是他们身上所体现的最大情绪。他们是幸运的一代,也是悲哀的一代,他们是新兴的一代,亦是无从决定自己命运的一代。现在困扰他们的已不再是生存的低层次问题,而是上升到了精神层面的领域——稳定的工作、人生价值的实现、情感婚姻的满足,以及其他各种利益诉求的实现。
鉴于此,为了使大家更好的了解新生代农民工的生存现状和需求转变,现对新生代农民工的问题的理论研究对策整理和归纳如下:
《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状况及问题探讨》:
在老一辈农民工眼里“挣钱、取妻、养娃”是他们外出务工的根本目的,当目的达到后就回到乡里享受天伦之乐,而新生代农民工外出务工的目的已不再限于此,他们更多的为了去实现自己的理想和人生目标。
而根据调查,现在的新生代农民工外出就业的目的已不仅仅是挣钱了,有高达71.4%的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目的是:追求梦想,学习技术,锻炼自己”。可以看出新生代农民工的朝气与活力,这也是他们时代性的体现。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将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法律后盾,创造出一个和谐、正义的法制社会,有利于我国法制国家的形成。进一步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树立起法律信念,使新生代农民工由消极被动维权到积极主动维权。所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将给新生代农民工坚实的法律保障,有利于他们长期稳定的就业。
完善户籍制度,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据目前各项调查数据可发现,目前我国的户籍制已在很多方面(尤其是其子女的入学)的很大程度上给新生代农民工带来了许多不便,给其长期稳定工作带来了很大影响。完善目前的户籍制将使新生代农民工在很多方面都受益,如社会保障的满足、子女教育问题的解决、心态上的平衡与满足等等;对国家也是意义重大,如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城乡二元结构的打破、增进城市化进程、缩小城市与农村差距,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迈进。
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疏导,使他们及时调整心态,以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和适应城市生活。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活节奏的加快,生活压力的增大,心理问题日益突出,引起了国家和社会的关注。对于进城务工的新生代农民工,我们更应该予以他们心理帮助,使他们近快适应城市生活,从而推动社会的发展。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疏导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首先,在新生代农民工工作和生活的密集区设立更多的心理咨询所,及时观察他们的心理动向,定期免费的予以他们心里查询
相关问题及时疏导解决;其次,对正在读书学习的农村学子做好心理教育,使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新生代农民工的新特征、新问题》:
相较于新生代农民工,第一代农民工家庭负担重,外出目的主要是为了增加收入,改善家庭的生活条件,而正值青春年华、职业道路刚刚起步的新生代农民工,其外出动机明显带有年龄阶段性特征。新生代农民工,外出就业的动机带有明显的年龄阶段性特征,用实地调研中一个26岁新生代农民工的话说,就是“体验生活、实现梦想”。
新生代农民工所面临的问题:第一,情感上和精神的强烈需求不能得到很好满足,是困扰他们的首要心理问题;
第二,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认同感不强,市民化举步维艰;
第三,城市对低端新生代农民工的需求趋于饱和,不利于其在城市中长期、稳定发展;第四,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选择迷茫、职业规划欠缺、学习培训的需求难以有效实现,阻碍其实现职业梦想。
对策与建议:
第一,以人为本,科学发展,重视新生代农民工物质需求的同时更重文化需求。满足他们多层次、多方面的文化需求;其次,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素质。充分发挥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工青妇组织的作用,积极探索政府、企业与社会共同推进农民工教育和培训的新路径,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农民工职业培训和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农民工整体素质。
第二,
深化改革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推进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深化改革城乡二元体制结构,努力推动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力争到“十二五”期末,使我国城镇化水平有质的提高,实现更多人群的城市梦想。
第三,深化改革城乡二元体制结构,努力推动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力争到“十二五”期末,使我国城镇化水平有质的提高,实现更多人群的城市梦想。制定、完善保护农民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是保障新生代农民工权益的关键,是新生代农民工权益维护的最后保障。此外,还应当修改和完善企业民主管理、职业培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农民工的民主管理权利,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水平。
第四,改善工作环境,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福利和待遇。生代农民工的工资相对上一代农民工有所提高,但是其他的福利仍然难以保障,抵御风险能力弱,仍然是城市的弱势群体,提高他们的福利待遇,确保他们劳有所获无疑有助于他们更有“底气”,也让他们更有干劲。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却没有合理的工作报酬和福利待遇,这样的工作岗位缺乏吸引力。统筹考虑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对公共服务的需求,
努力构建起适应新生代农民工特点、满足新生代农民工需求的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新生代农民工在子女就学、公共医疗、住房租购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真正让他们融入城市、融入社区,促进社会公正、公平、和谐。
第五,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注重对新生代农民的人文关怀。按照马斯洛理论,人类需求由较低层次到较高层次分成: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五类,新生代农民工早已超越生理与安全的低层次需求,而递进到社交、尊重与自我实现的梯级。要根据农民工的需要层次,增加文化活动设施,丰富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同时,要组织农民工开展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活动,激发农民工的参与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