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市13日晚向媒体通报“云南省陆良化工公司剧毒工业废料铬渣非法倾倒致污”事件。通报称,此次污染共造成77头牲畜死亡,未造成人员伤亡,未对饮用水安全造成影响。污水经过拦蓄解毒,未直接排放珠江源头。2名倾倒废料的嫌疑人已被逮捕。(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06版)
这又是一起“被迫”通报的事件。按照曲靖市政府的通报,早在6月12日,当地环保局就接到有山羊因饮水后中毒死亡的举报,现场勘查后发现系山羊喝了剧毒工业废料铬渣下的积水。但直到8月12日,铬渣污染事件才被《云南信息报》第一次报道。倘若没有当地媒体的深入调查,没有微博的巨大影响力,铬渣污染事件何时能进入公众视野?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符合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剧毒工业废料铬渣非法倾倒致污”,不仅已经造成牲畜死亡,会影响周边居民饮水安全,甚至还可能污染珠江水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实施多年,当地政府连这个道理都不懂吗?
曲靖麒麟区领导说:“非常感谢贵报对这件事的关注,报道比较客观公正”;陆良县领导表示:“贵报报道对我们来说是个非常好的机会”;曲靖市领导表示:“对于此事高度重视,我们的态度就是要对老百姓负责,对这方水土负责,对后代负责,对下游负责……”倘若真是感谢媒体报道,倘若真想对老百姓与后代负责,为何不早点主动通报?为何非要等到媒体报道,变成公共危机事件后才姗姗介入?
这就是一些地方的一贯逻辑:事情发生之后,不是想着主动公开,而是害怕媒体报道;媒体曝光了,舆论质疑了,便开始用各种方式,来回避自身责任。瞒得过去就瞒,瞒不过去了才开始通报,这恐怕不是负责任的做法。铬渣污染真的没有造成37名农民死亡吗?非法倾倒的铬渣到底是多少吨?受污染的水到底有多少立方?污染水处理后排入南盘江对珠江水源真没有污染吗?面对公众的种种疑问,无疑仍需要负责任的交代。
之所以瞒报铬渣污染事件,从善意的角度看,曲靖政府或许是在担心影响人心安稳;从别的角度看,或是当地官员在担心自己的乌纱帽。然而,事实已经证明:瞒报不仅不会带来社会稳定,反而会导致无谓的民众恐慌,造成更大的生命财产损失。铬渣污染事件被瞒报了两个月,不是一句道歉或感谢所能敷衍过去的问题。会有政府官员应瞒报而遭遇问责吗?
就在半个月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提出要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从曲靖铬渣污染事件来看,要让各级政府做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恐怕还应建构起更严密的制度保证和严格的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