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更换路牌一事,南京市城管局的简要说明中指出,花1亿元的说法,是一个误读,这一数字从未发布过,路名牌规范设置是一个有步骤分阶段的系统工作,不可能一步到位。(8月1日《扬子晚报》)
更换路牌在城市管理者眼中,也许并不算一件大事,但因为公众不知情,这样的“小事”同样会成为公众与舆论关注的焦点,不得不作出“事后说明”回应各方质疑,这恐怕让当初的决策者始料不及。
同样是在南京,前不久“搬迁法国梧桐”也曾经成为一个舆论热点,相关部门多次作出“事后说明”才平息了风波。而据新华网当时针对这一事件的“投票与调查”结果显示,58.4%的被调查者认为“城市化宜多听取民声”。其实,如果地铁建设部门在项目开工之前,多听取专家学者的建议,多听取普通老百姓的声音,合理规划,科学布局,几十棵大梧桐树的“悲剧”原本不用上演。现在,路牌更新的决策事先准备似乎并不充分,否则,公众不会如此反响强烈,相关部门也不用忙于“事后说明”。
类似的“事后说明”在许多地方都很常见。正因为事前征求民意、听取民意不够,一些公共决策公众不知情,也就很难了解与支持。正因为事前被忽略的声音没有及时“打捞”,意见表达不畅,一旦决策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公众的质疑与批评便成为一种情绪的“宣泄”与补偿,而在此背景下的“事后说明”,往往难以弥补前期疏漏造成的不利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说,“事后说明”实际上是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不够留下的后遗症。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阵痛期”,同一个公共政策,领导、专家和民意有时会因不同的视野、不同的诉求出现分歧,这使得公共政策的决策过程更加复杂与棘手。在这样的国情条件下,如何进行决策民主实践?如何在众多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形成公共政策?已日益成为地方政府创新社会管理中不可回避的挑战。
事实上,科学决策需要正确地把握正反两方面的意见、需要各种观点意见充分的交流、碰撞和较长时间的磨合。而现实中让不同意见的人,尤其是普通民众的反对意见在决策过程中被充分考虑恰恰是最缺乏的。因此,公共事务决策充分尊重和吸取各种意见尤其是公众意见,就显得愈发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