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市如何应对自然灾害
时间:2011-07-14 09:10:49
来源:国务院信息网
6月30日那天,四川省成都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毛志雄向市民道歉,承认市政建设尚有不完善之处。起因是当日凌晨的那场凶猛暴雨,为7年以来最大,4个小时内造成江河水位陡涨,市内众多低洼地段、下穿式立交桥出现严重内涝。
10天之后的北京,也是暴雨。市区交通因积水出现了41处拥堵,其中21个路段严重拥堵,作为该市主要干线的立交桥下,至少有8处行车瘫痪,积水最深达到2米,近百辆公交车和两三千辆小车被淹。还有3400间老城平房漏雨。
再说上海。路面倒没有多少积水,但7月12日的那场狂风暴雨,致7人死亡,伤20多人。暴雨的袭击让申城措手不及:地铁晚点、交通瘫痪、围墙倒塌伤人,渔船沉没,居民小区断电……温家宝总理关心上海灾情,亲自打电话给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要求确保上海安全有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进入6月以来,我国发生了7次强降雨。多年少见的大暴雨,还猛烈地袭击了郑州、武汉、广州等城市。无一例外,这些城市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较为严重房屋倒塌,树木受损,交通中断,路面被淹等问题,各地政府为之忙乱夜以继日。
年复一年,这种忙乱似乎总在重复,今年算是暴露的比较彻底。大踏步行进在现代化进程中的我们的城市,为什么一旦面对老天爷的发威,总是一改常日的丰采,变得弱不禁风,变得脆弱,变得动不动就瘫痪就失控呢?问题出在哪里?
信息告知渠道不畅
气象部门说他们已预警了,但事实上还是有很多的市民并不知道消息,这说明信息传播得不广不快
据不完全统计,从6月16日到7月16日一个月内,河南省郑州市频繁遭遇了7次暴风雨和冰雹的袭击。不少市民抱怨,根本不知道会下这么大的暴雨,结果被淋成“落汤鸡”。
气象部门说他们已预警了,在灾害天气到来之前他们都已提请市民注意。但事实上还是有很多的市民并不知道消息,这说明消息传播不广不快。
上海7月12日18时许的那场暴雨,上海中心气象台从17时14分就开始连发5次警报,但效果并不理想。原因是上海滚动播出预警信号的仅一家电视台和一家电台,当时正是下班高峰,很多人正在路上无从获取信息。
上海是我国较早建立气象预警机制的城市。预警信号体现以人为本,一旦出现灾害性天气,社会公众能及时得到警示,降低灾害性天气的影响。可像上海这样做的城市并不多。上海现在要做的是扩大信息传播渠道,他们计划在城市主要道路及人流集中的地方设立电子显示屏,增加电视广播的密度,或以手机短信的形式传播消息。但对其他大多数城市来讲,预警机制尚待建立。
7月10日的暴雨教训了北京。北京已在7月23日启动气象灾害预警系统,除电台电视台播出外,还实行了免费手机短信预警,大暴雨、高温热浪、8级大风等都将进行预警提示。
随着天气的变化,上海日前已连续发出黑色高温警报。与此相应的防御措施是,上海市政府强制取消高温作业和学生户外军训等部分户外活动。
市政建设重表轻里
有专家指出,看看我们城市落后的排水系统,就能知道我们的地方政府有多爱面子
一下雨就冒出大大小小的水坑,老百姓早就见怪不怪了。过去还发生过水坑淹死小孩的事情。
今夏的暴雨使这一幕又在诸多城市重演。北京市积水的重灾区在立交桥下,从落雨后的40个小时内,就有2500多辆汽车被淹向保险公司报损。城区防汛指挥部有关人士说,除雨量短时间强度太大的因素外,积水反映北京城区一是排水管网老旧,欠账多;二是设计不合理,标准太低,随着城市建设速度的加快,城市排水量已远远超过管线的原有设计能力。
郑州的媒体记者经调查发现,郑州市区排水管网的“势力范围”仅占70%,而这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是上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的作品,甚至一些直径只有20厘米左右(正常的一般在300~600厘米)的排水管道仍在担当排水“急先锋”。如此,郑州市区一旦出现日降水量30毫米的中雨,道路就会产生较严重的积水现象。
这些死角已不是什么新发现,可就是年复一年没有任何起色。
有专家指出,看看我们城市落后的排水系统,就能知道我们的地方政府有多爱面子。他们要的是地面上的大广场大花园大马路,地下的,维持城市运转的各种管线,无论是建设还是维护,都被轻视了。
南昌市因“不轻视”而一改城市的脆弱。今年暴雨也如期光顾南昌,可南昌没有像往年那样“逢雨必涝”。12亿元的投入资金,加上两年的时间,南昌还上了50年的欠债,彻底改造了老城区的地下排水设施,标准提高到50年一遇。
这两年用于排水系统改造的资金,占了南昌市市政投入的三分之一。市民雨后赤脚趟水的风景由此消失。
应急预案尚需锤炼
不知有多少城市的应急预案面对暴雨丧失作用。预案太需要磨砺,甚至从不止一次的灾难中磨砺
自SARS以后,各种各类问题的应急预案,被各级政府提到空前的高度加以重视并给予制定。应急机制建设受到热捧。
据了解,7月10日前,北京市已有一套全市的防洪抗洪紧急预案,只是事到临头,似乎没有发挥作用。就7月10日的那场暴雨灾难,有同行问北京水务局总工:“既然已有一份完整的抗洪预案,为什么还造成这么大的被动?”总工答:“这次大暴雨的检验表明,我们原来的那份预案有待改进,有待提高。”
不知还有多少城市的应急预案面对暴雨丧失作用。这一现象说明有了预案不等于万事大吉。预案能否真正实施,与制定过程中是否讲究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密切相关。
目前我国已进入汛期。7月17日的那次河南澧河罗湾闸开闸分洪,一切都是严格按照河南省防洪预案走的。据有关专家介绍,河南省的防洪预案也是年年在搞,但以往的多数缺乏可操作性,今年的预案不同,更强调了细化,强调了针对性和操作性,因此它发挥了作用,为河南抗洪的阶段性胜利立下了汗马功劳。
要拿出科学、可行的预案显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即使有关政府部门拍着胸脯说他们的预案有多么全面,恐怕都不能太指望。预案太需要磨砺,甚至从不止一次的灾难中磨砺,它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
有专家说,经济建设有短板,城市发展也有短板。这块短板不是别的,就是城市防灾抗灾的能力太差。城市的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滞后于城市的经济发展能力,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如何让我们的城市在现代化的进程中更具灾害抵抗力,已成为摆在我们各级政府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城市防灾呼唤立法
本报记者 陈晶晶
突如其来的暴雨,肆虐南北的洪水,吞噬众生的大火,始料未及的事故……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们,好像突然发觉身边居然隐藏着如此之多的灾害隐患,我们的城市究竟怎么了?政府如何才能保民平安?记者采访了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工程规划设计所所长谢映霞教授。
突发灾害很正常但城市防灾刚起步
城市防灾减灾最近几年才刚起步,这和城市经济发展阶段密切相关,符合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以前注意点还放在解决温饱等问题上,城市功能的完善与否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城市灾害呈现出突发面广危害大的趋势,像地铁事故、SARS危机、大面积停电,乃至恐怖活动等。有些城市灾害和地理条件有关,比如柳州防汛形势严峻,重庆易山体滑坡、居民楼塌陷等,还有一些是城市共通的,如大型娱乐场所的防火问题等。
现在人们觉得灾害多了,一方面和媒体报道多了有关,另一方面有些灾害以前没有,比如以前城市选址比较高,现在人口扩张用地紧张,一些低洼甚至赤洪地带都建起了高楼,一旦受灾危害明显。
基础设施建设要求迫切
城市建设速度太快,基础设施的建设跟不上,这个问题很迫切。客观说,基础设施埋在地下,投入大、技术难度强、运行费用高;主观上,一些政府急功近利,只醉心于宽马路大广场这样的“面子”工程。
目前全国普遍存在基础设施年久失修的问题,我们的整体设施标准本身就不高,以防洪堤为例,一般城镇要求防洪堤能够满足20到50年一遇,实际上大多数城镇的防洪堤只能满足20年一遇以下。投入不够、维护不力,城市面对灾害其实很脆弱。
需要更有力的统一管理方式和机构
我国的城市防灾减灾体制是单一模式,分部门分地区管理,实践中需要更有力的方式和机构,即统一的综合防灾减灾体制,有权威的统一防灾机构,统筹协调各个部门。
统一管理模式可以避免单一体制下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预案冲突。防洪的要让人往高处走,防震的又要人往低处躲,一个突发事件会不会引发出多种灾害隐患,只有统一管理体制才能综合各方意见,第一时间拿出最合理的应急预案。
作为重灾大国,日本1991年就成立了东京都防灾中心,作为全市防灾行动指挥部,针对随时可能发生的地震等灾害,采取有效应急行动。美国纽约也在1996年就成立了应急管理办公室。
呼唤城市防灾法
我国目前还没有国家减灾基本法,城市灾害层面上也没有城市防灾法,现行的防震减灾法、防洪法、消防法等单灾种法律覆盖面单一,没有综合减灾思路,往往易造成重复投资,综合防灾效果也不明显。
目前很多发达国家拥有防灾的基本法律,日本是全球较早制定灾害管理基本法的国家,1947年制定《灾害救助法》、1961年制定《灾害对策基本法》,目前拥有各类防灾减灾法律近40部;美国1959年制定《灾害救济法》后,先后多次修改,不断扩大联邦政府的救援范围及全面协调减灾工作等。此外,这些国家配套的灾后紧急救援措施也比较到位。
仅靠应急预案对付不了突发灾害
本报记者 孟绍群
雨季来临,各地遭受暴雨袭击的消息频见报端,某某城市已经启动应急预案的报道也接着而来。看到这类消息,很多人不禁心存疑惑:既然实施了应急预案,为什么还会出现交通瘫痪、救护失灵、停电停水等问题呢?是不是说明我们的长效应急机制存在漏洞?
7月23日,记者采访了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薛澜教授。
应急预案应该包括及时向公众通报灾害消息
从政府公共管理角度看,对可预见的突发事件,各级政府应该做出预案准备,内容包括要通过各种渠道,比如电视、广播等,把信息告诉大家。这一点,现在的应急预案普遍做不到。另外,要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作出具体的应急安排。比如医院接纳不过来转到哪儿去,是不是开放原来不对公众开放的医院,这都要在预案中讲清楚。
改善公共基础设施和提高公共服务比预案更重要
薛澜说,预案固然重要,但更关键的是政府必须从根本上改善公共管理的基础设施和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只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才能有效应对危机,把危害降到最小。
他举例说,像7月10日北京的大暴雨,突出的感觉就是基础设施漏洞不少,有关部门对积水的解释是排水系统能力有限。我认为,这个问题反映出整个排水系统在设计时就考虑不周,标准太低。这样的疏忽可能在平常的工作中都不太在意,但这种不在意会给社会造成很大危害。
应急预案并不是对付灾害的最好方法
“应急是在长效机制出现漏洞时的一种补救措施,应急预案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的方法。”薛教授说,面对突发事件要分两步走,一是要有应急预案,二是加强日常的管理程序和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我希望这种日常工作改善之后,使得需要通过应急预案解决的问题越来越少。如果平时什么也不做,都等着应急预案去解决,实际上是本末倒置了。”
突发灾害需要统一的部门管理也需要一部大法
现在我们处理突发灾害,是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来决定谁来负责,如自然灾害类,就由气象和地震等与之相关的部门来解决,生产事故类由国家安全生产管理局管等等。但许多灾害往往不单单是哪一方面的事情,如果你管你的,我管我的,对灾害的处理就达不到最佳效果。
目前,我国应对灾害没有一个统一协调的部门。国家是由国务院办公厅、各省市是由各自的办公厅出面协调,但这不是个常设的机构,只是临时有事处理一下,所以作用也有限。其实,现在很多公共安全管理方面的事故,如果有制度或制度足够完善,都可以避免。
有专家提出在各单一灾种的法,如水法、防洪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抗震减灾法之外,制订一部综合减灾法,以减少某些环节的不协调,强化防灾减灾的效果,薛教授认为,这种设想不是不可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