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印发
时间:2021-12-17 19:44:56
来源:城市化网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内在要求。12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发布了“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并公布了“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2021年版)。
自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8〕128号)以来,深圳等11个城市和雄安新区等5个特殊地区积极开展改革试点,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印发实施,明确提出要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为指导地方做好“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在总结改革试点经验基础上,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等18个部门联合制定了《“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包括七项主要任务:(一)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强化顶层设计引领。(二)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压力。(三)促进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提升主要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四)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促进生活源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五)加强全过程管理,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六)强化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切实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七)加强制度、技术、市场和监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保障能力。
“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的工作目标是:推动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到2025年,“无废城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快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