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的概念
美丽乡村是指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时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具体要求。强调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生态文明理念,明确提出了“五位一体”社会主义建设总布局。
美丽乡村第一次提出的时间
在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第一次提出了要建设“美丽乡村”的奋斗目标,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工作。
事实上,农村地域和农村人口占中国的绝大多数。因此,要实现十八大提出的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必须加快建设美丽农村的步伐。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环境管理和保护,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大力增加农村经济收入,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协调城乡协调发展和同步发展,切实提高农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只有这样,才能早日实现美丽中国的目标。
美丽乡村建设发源地
湖州市安吉县是中国美丽乡村建设的发源地。
2008年,安吉县围绕“村村优美、家家创业、处处和谐、人人幸福”的目标、“环境提升、产业提升、服务提升、素质提升”四大工程和36项标准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在全国率先开展以“中国美丽乡村”为载体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0多年来,湖州持续实施“千万工程”这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大行动,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全域建设美丽乡村,与时俱进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农村整体面貌得到根本性改变,美丽乡村成为湖州的一张金名片,探索走出了一条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的乡村振兴之路。
美丽乡村建设标准
1、地方标准:2018年9月,浙江安吉《乡村治理工作规范》正式发布,成为国内首部乡村治理地方标准规范,为乡村建设过程中“谁来治、怎么治、治理什么、效果怎么检验”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参考。该规范标准以安吉余村社会治理经验为蓝本,从安吉农村发展治理经验中吸纳总结提出了具体的规范措施,其内容包括“支部带村”“发展强村”“民主管村”“依法治村”“道德润村”“生态美村”“平安护村”“清廉正村”等8个方面。
2、国家标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GB/T 32000-2015)是2015年6月1日实施的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归口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GB/T 32000-2015)规定了美丽乡村的村庄规划和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公共服务、乡风文明、基层组织、长效管理等建设要求。该标准适用于指导以村为单位的美丽乡村的建设。
“美丽乡村”建设十大模式
国家农业部于2013年启动了“美丽乡村”创建活动,于2014年2月正式对外发布美丽乡村建设十大模式,为全国的美丽乡村建设提供范本和借鉴。
具体而言这十大模式分别为:产业发展型、生态保护型、城郊集约型、社会综治型、文化传承型、渔业开发型、草原牧场型、环境整治型、休闲旅游型、高效农业型。
1、产业发展型模式
主要在东部沿海等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其特点是产业优势和特色明显,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发展基础好,产业化水平高,初步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实现了农业生产聚集、农业规模经营,农业产业链条不断延伸,产业带动效果明显。
典型: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永联村。
2、生态保护型模式
主要是在生态优美、环境污染少的地区,其特点是自然条件优越,水资源和森林资源丰富,具有传统的田园风光和乡村特色,生态环境优势明显,把生态环境优势变为经济优势的潜力大,适宜发展生态旅游。
典型:浙江省安吉县山川乡高家堂村。
3、城郊集约型模式
主要是在大中城市郊区,其特点是经济条件较好,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较为完善,交通便捷,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水平高,土地产出率高,农民收入水平相对较高,是大中城市重要的“菜篮子”基地。
典型: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
4、社会综治型模式
主要在人数较多,规模较大,居住较集中的村镇,其特点是区位条件好,经济基础强,带动作用大,基础设施相对完善。
典型: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市弓棚子镇广发村。
5、文化传承型模式
是在具有特殊人文景观,包括古村落、古建筑、古民居以及传统文化的地区,其特点是乡村文化资源丰富,具有优秀民俗文化以及非物质文化,文化展示和传承的潜力大。
典型: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平乐镇平乐村。
6、渔业开发型模式
主要在沿海和水网地区的传统渔区,其特点是产业以渔业为主,通过发展渔业促进就业,增加渔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渔业在农业产业中占主导地位。
典型: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冯马三村。
7、草原牧场型模式
主要在我国牧区半牧区县(旗、市),占全国国土面积的40%以上。其特点是草原畜牧业是牧区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是牧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典型: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浩勒图高勒镇脑干宝力格嘎查。
8、环境整治型模式
主要在农村脏乱差问题突出的地区,其特点是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污染问题,当地农民群众对环境整治的呼声高、反应强烈。
典型:广西壮族自治区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红岩村。
9、休闲旅游型模式
休闲旅游型美丽乡村模式主要是在适宜发展乡村旅游的地区,其特点是旅游资源丰富,住宿、餐饮、休闲娱乐设施完善齐备,交通便捷,距离城市较近,适合休闲度假,发展乡村旅游潜力大。
典型:江西省婺源县江湾镇。
10、高效农业型模式
主要在我国的农业主产区,其特点是以发展农业作物生产为主,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农产品商品化率和农业机械化水平高,人均耕地资源丰富,农作物秸秆产量大。
典型: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三坪村。
研究机构
中国美丽乡村研究中心是农业部有关方面与四川大学共建的,以“美丽乡村”、三农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全国性、跨学科、跨地域、跨领域的开放型综合研究平台,是各方协同合作的新型国家智库。
中心主要从事美丽乡村基础理论、政策制度、规划设计、建设模式、传播推广等方面研究,为各有关方面提供“美丽乡村”建设的政策建议、决策咨询、人才培养、技术支撑、形象传播等服务。
科研方向
1、美丽乡村基础理论研究。研究美丽乡村内涵、农业生态文明融入路径、现代农业发展体系、产村融合路径、农耕文化保护和传承、国内外美丽乡村建设经验、美丽乡村建设模式等问题;
2、美丽乡村建设水平评价研究。围绕美丽乡村评价进行评价体系研究、现状问题研究、决策咨询研究;
3、美丽乡村规划设计研究。研究美丽乡村省域、市域、县域总体规划编制,以及美丽乡村村庄建设规划、美丽乡村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美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问题。
4、美丽乡村政策制度研究。研究美丽乡村的土地流转制度、环境综合治理机制体制、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制度等;
5、美丽乡村传播推广研究。搭建美丽乡村传播体系,研究美丽乡村传播与地区形象构建问题。
组织人员
中心由综合部、社会调研部、农业科技部、规划策划部、媒体工作部等组成,各部由主任、副主任、成员若干名组成。
中心主任为农业部美丽乡村创建办公室主任魏玉栋,四川大学“美丽中国”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蔡尚伟教授。副主任为四川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王红宁教授;秘书长为四川大学“美丽中国”研究所执行所长、博士生导师程励教授。原东京大学教授小初治担任中心顾问。同时,中心长期聘任来自国内外的一流专家担任中心顾问、研究员,参与相关工作。
主要工作
1、广泛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与韩国、日本、英国等国家的一流高校建立了广泛的交流合作关系。长期邀请这些国家的城乡建设专家到中国访问、座谈,提供他们国家美丽乡村建设的相关经验。
2、与各级政府积极展开合作。自成立以来,中心受国家相关部委,以及各地政府的委托承担了多项美丽乡村建设有关课题,为地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诸多政策建议。
3、编制中国美丽乡村发展报告。中心团队每年深入研究各地美丽乡村建设情况,分析中国美丽乡村建设存在的问题与挑战,构建美丽乡村建设路径,编制中国美丽乡村发展报告。
4、举办国际化、全国性高端论坛。中心长期联合社会有关力量,举办中国美丽乡村论坛、世界美丽乡村论坛等系列论坛,研讨美丽乡村建设有关问题。2016年,中心与农业部科教司、四川省委农工委等国家有关部委和地方党委政府合作,共同举办了首届中国美丽乡村论坛。
5、开展美丽乡村人才培训。中心依托强大的师资力量,整合全国乡村建设领域一流专家,长期为各级政府、涉农企业提供人才培训服务。
6、开展系列美丽乡村评选活动。推出美丽乡村征文大赛、美丽乡村摄影大赛、美丽乡村视频大赛等系列评选活动,助力美丽乡村传播。
论坛活动
中国美丽乡村论坛是由国家农业部科教司、四川省委农工委、农业部美丽乡村创建办公室、中国美丽乡村研究中心(四川大学)共同举办的周期性的美丽乡村论坛。首届论坛于2015年11月19日-20日在成都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