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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垄断才能降低民间金融风险
时间:2011-07-08 16:03:06  来源:南方周末  作者:李铁 

        近日,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座谈会上强调,要十分关注民间借贷市场的状况,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加快转变金融业发展方式,推进结构调整和改革创新,全面提高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加强对小企业的资金支持。

        进入2010年以来,不断收紧的银根催生了民间信贷新一轮的井喷。在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处于历史高位,大量信贷资本流向国企的情况下,融资更加困难的中小企业,不得不更加依赖民间借贷,资金供需失衡,使民间借贷利率大幅上扬。根据人民银行在温州的监测数据,现在温州民间借贷综合年利率已高达25%,而且走势还在不断上涨。这种利率水平,意味着温州中小企业必须保证每年25%以上的利润,否则利息付不出,只能跑路。

        而今年以来,在国内紧缩、国际经济形势动荡的大环境下,温州中小企业已经举步维艰。为了渡过难关,被迫进行超高利率的民间融资。但由于经济低迷,民间借贷违约率正在上升。出于对坏账的担忧,放贷方又进一步提高了利率,更加重了企业的负担。这是一个恶性循环,它可能引起的连锁效应,对区域金融和经济甚至社会稳定都是一种威胁。

        如何降低这种高利贷的风险?是不是让银监会将这些民间借贷一个个剿灭,让民间金融成为不毛之地就天下太平了呢?遗憾的是,过去十几年的“剿灭史”已经证明,不管官方如何严刑峻法,中国的民间金融依然愈演愈烈。个中原因很简单,中国当前的金融体制已严重滞后于经济现实,现实经济生活中,存在着现有的合法金融体系无法顾及的巨大真空。有真空就必然有人去填补,政府做不了或不去做,自然就会有民间的或者地下的力量去做。

        对于现代经济生活而言,高利贷本身并没有罪恶。如果是在一个自由开放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利率是市场竞争形成的,是市场供求状况的真实反映,不管它有多高,它都是合理的。按照这个价格买卖,资金就会得到最优配置。中国目前的问题是,金融垄断和过度管制造成了民间借贷利率的畸高,由此而给经济运行造成了巨大负担和风险。这才是问题的核心所在。

        利率是承担风险的回报。由于民间金融长期被过度监管,一些行之有效的金融产品始终无法走到阳光下运行,这直接造成了金融服务的供给不足,利息自然就高了。另外,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民间借贷的各种契约保障机制都无法建立起来,契约风险、法律风险这么高,放贷的利息自然就上去了。黑市必然导致高价,这是很简单的道理。

        在高度垄断和金融压抑之下产生的高利息,广大中小企业是首当其冲的受害者。因为它们很难从政府的金融机构中获得贷款,民间高息借贷是它们不得已的选择。有统计显示,虽然非国有部门对中国GDP的贡献超过70%,但是它在过去十几年里获得的银行正式贷款却不到20%。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的调研也证实,几乎所有商业银行的长期贷款对象都是具有政府背景的大项目,对中小企业,通常都是一年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基本上不会提供长期贷款或固定资产投资贷款。

        民营中小企业和大型国企在融资待遇上的巨大差异,导致了融资双轨制的出现,这也给那些掌握融资权力的人留下了巨大的权力寻租空间。王立军曾经在2009年重庆打黑的会议上披露,重庆涉黑的高利贷总额达到300亿之巨,占重庆全年财政总收入的1/3。一位金融人士透露,这里有不少资金来自国资系统。这些国有企业和机构利用国家政策优惠,拿到了利率很低的资金后,再加价高息贷给那些缺钱的中小企业或个人。

        在“吴英案”中,有人向媒体详尽披露了当地的高利贷路线图。在此图中,我们同样看到,当地的大型国企将低价得到的银行贷款借贷给中小企业或个人,当地政府部门、司法部门、银行的公职人员也涉及其中。这是金融垄断下的必然结果,在整个高利贷的链条中,这些金融权贵,或是惟一真正得利的一环。

        寻租的空间来自于特权,只有打破金融垄断、放松对民间金融的过度管制,让民间金融也能真正走到阳光下参与公平的竞争,才能真正消除金融特权。而民间金融的阳光化运作,也能降低其契约风险和法律风险,从而使民间借贷的利率真正降下来。这才是降低民间金融风险的可行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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