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20年60个农村集贸市场“再体验”调查报告》显示,60个受调查的农村集贸市场实地体验总得分为65.14分,连续两年稳步增长;超八成消费者认为农村集贸市场环境得到改善。这些调研数据佐证了我国农村集贸市场发展稳中有进的好态势。
对此,人民网—人民日报发表评论认为,农村集贸市场是城乡居民生活往来和消费的重要场所,发展农村集贸市场是繁荣城乡经济的重要环节,对推进区域经济增长有积极意义。作为基础配套设施,各类农村集贸市场关系到百姓吃穿用等方方面面,是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因素,也是充分挖掘农村消费潜力的重要渠道。
近年来,我国农村集贸市场消费环境整体上不断向好,推动着农村居民消费不断升级,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调查结果显示,近一年来农村集贸市场上的问题商品出现反弹式增长,“三无”产品问题未见好转,值得引起足够重视。此外,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依然存在;维权方便与售后服务方面还有待加强。这表明,持续做好农村集贸市场经营管理、提升商品质量和市场服务水平仍然任重道远,须臾不可松懈。
评论指出,这些顽疾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就拿问题商品来说,其数量不减反增,主要是因为随着农村消费市场发展不断提速扩面,大量商品和服务涌入县乡地区,少数不良商家趁机通过以次充好来“赚快钱”,导致市场鱼龙混杂;其次是农村集贸市场监管仍存漏洞,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还不够,也给了问题商品可乘之机。整治农村集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营造更加规范、公平、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已迫在眉睫。
建设高质量农村集贸市场、有效扩大农村消费,需要多方合力、协同共治。在监管端,各方监管力量要进一步明确农村集贸市场的管理权责单位,做好农村集贸市场的经营管理、维护和更新,做好市场流通情况的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各类商品和服务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贸市场的精细化管理。比如,严格推行不法经营商户“黑名单”制度,让严重违法失信者无法立足;设立投诉服务窗口,进一步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
在流通端,相关经营主体要大力落实主体责任,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市场监管、食品安全、卫生、税务、消防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执法,自觉接受管理和监督;同时,要做强做大集中生产、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农村集贸市场供应链体系,强化与大型商贸公司或主流电商企业的合作,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优惠的价格为农村消费者提供品类更丰富、质量更过硬的商品,不断满足农村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的生产生活需求。
在消费端,要引导广大农村消费者提高品质消费和维权意识,增强在食品消费、金融消费等领域的权益保护意识和法律素养,提升对商品品牌和品质的鉴别能力,对假冒伪劣产品和坑蒙拐骗行为坚决说“不”,遇到消费纠纷主动向有关机构、组织提供线索,增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促进农村集贸市场健康规范发展对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意义重大。有关方面应不断增加农村品质消费供给、便利消费维权,推动农村集贸市场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村消费潜力加快释放、农民消费加速提档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