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日前联合出台《江西省绿色技术创新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加快构建全省以企业为主体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为培育国家绿色技术创新企业做好储备。
《方案》中的绿色技术创新企业是指从事降低消耗、减少污染、改善生态,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兴技术,包括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保护与修复、城乡绿色基础设施、生态农业等领域,涵盖产品设计、生产、消费、回收利用等环节的技术的企业。
《方案》提出,列入绿色技术创新企业培育名单的企业可享受同等条件下省级科技项目优先立项等优惠政策。绿色技术创新企业培育期为三年,实行动态管理,培育期满进行绩效评价。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将依据绩效评价报告,集中组织综合评议,形成考评意见。对考评为“合格”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并继续享受培育企业的优惠政策;考评为“不合格”的企业将终止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