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青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西宁举行。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决定接受王正升辞去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决定接受陈明国辞去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王正升简历
王正升,男,汉族,1960年12月生,宁夏彭阳人,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1979.09--1981.07 宁夏自治区固原县教师进修学校学习
1981.07--1983.04 宁夏自治区彭阳县红河一中教师
1983.04--1986.08 宁夏自治区彭阳县红河乡政府干部(其间:1984.09-1986.07宁夏区委党校政治理论大专班学习)
1986.08--1987.11 宁夏自治区彭阳县委宣传部科员
1987.11--1991.09 宁夏自治区彭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1991.09--1995.08 宁夏自治区彭阳县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1995.08--1996.05 宁夏自治区彭阳县委组织部部长
1996.05--1997.07 宁夏自治区彭阳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97.07--1998.06 宁夏自治区固原地委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1998.06--2001.03 宁夏自治区固原地委办公室主任
2001.03--2003.08 宁夏自治区海原县委书记(1999.08--2001.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3.08--2005.03 宁夏自治区固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5.03--2007.08 宁夏自治区中卫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2007.08--2008.01 宁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正厅级)、副厅长
2008.01--2011.03 宁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
2011.03--2013.01 宁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正厅级)、第一副厅长(其间:2012.03--2012.0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3.01--2016.01 宁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第一副厅长
2016.01--2016.11 青海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厅长、督察长、党委书记
2016.11 青海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
2021年1月25日,辞去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陈明国简历
陈明国,男,汉族,1966年10月生,四川仪陇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2009年1月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人口学专业毕业),法学博士。
1984年9月至1988年7月,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法律学专业学习;
1988年7月至1992年6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其间:1989年5月至1990年5月,广汉市人民法院挂职锻炼);
1992年6月至1997年8月,四川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7年8月至2001年12月,四川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2001年12月至2003年5月,四川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03年5月至2004年3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干部;
2004年3月至2004年7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2004年7月至2008年8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
2008年8月至2012年4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2004年9月至2009年1月,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人口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12年4月至2013年9月,四川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厅级);
2013年9月至2015年1月,四川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2015年1月至2018年1月,四川省司法厅厅长、党委书记,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2015年4月);
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2021年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公安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