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应以40平方米为主
国土资源部昨日召开新闻通气会。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廖永林表示,国土资源部已下发《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建立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审核绿色通道。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责任。
要严格控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标准,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以40平方米为主。
已售小产权房不能办土地手续
《通知》要求严格规范企业利用自用土地兴建保障性住房行为。廖永林说,不是不让做,而是必须要经过法律手续,纳入各地的住房建设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同时纳入土地利用计划。要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小产权房”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已建、已售“小产权房”用地不得受理其土地登记,不得以任何方式补办土地审批手续。已查清是违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小产权房”的,应一律停建停售,依法依规分类调查处理。
农村集体用地建公租房需报批
《通知》同时强调,未经国土资源部批准,一律不得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廖永林表示,关于集体土地,个别城市由于土地紧张,建设中探索创新,但必须纳入试点,要报批。据悉,5月底,国土资源部将以保障房供地为重点开展抽查。
此外,2011年全国住房用地计划供应21.80万公顷,超过前两年年均10.17万公顷的实际供地量。国土资源部要求保持地价平稳合理调整。
廖永林表示,国土部非常关注个别地方没收违规的房子作保障房的事情。各地方对违法用地的有些政策不太一致。同时,很多房子的违法不光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律,还有其他方面的违法,要统筹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