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下午,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张学勤表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发行的企业债应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张学勤在此间举行的第三届房地产科学发展论坛发言时表示,各地在利用企业债融资支持保障房的问题上应该体现“三个优先”。
第一个优先即地方融资平台企业债应该优先用于建设保障房,只有在满足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需求后,投融资平台公司才能发行企业债券用于当地其它项目的建设。
其次,符合申请发行企业债券的,应优先进行材料评审。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优先做好募集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项目的企业债券发行申请材料的转报工作。
张学群认为,该措施反映中央同意从事保障房项目建设的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融资。从事或承担保障房建设项目的其他企业,也可在政府核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额度内,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项目融资。
第三个优先是指,各地方在发行企业债券时,用于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保障房项目的有关材料可以优先办理预审,优先办理核准手续。
张学群还透露,中央今年对保障房建设的补助资金计划为13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