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项目快速落地,加快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发展,海南自8月1日起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江东新区等6个园区推广适用“三园”特别极简审批。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7月31日通过《关于批准在洋浦经济开发区等六个园区推广适用“三园”特别极简审批的决定》,明确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江东新区、海口综合保税区、三亚中央商务区、文昌国际航天城、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推广适用“三园”特别极简审批。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此前通过的《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重点园区极简审批条例》要求,在重点园区逐步推行规划代立项审批、区域评估代单个项目评估,实行准入清单和告知承诺管理,组织联合验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以及实施其他极简审批做法。
该条例明确,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三个产业园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依照相关规定实施特别极简审批(以下简称“三园”特别极简审批)。
海南省和相关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以及重点园区管理机构将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完善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风险防控,及时处置和化解实施极简审批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和问题,确保各项规划得到有效贯彻执行,确保管理范围内生态环境质量不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