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黑底白字招牌拆除整改,要改的不只审美观
时间:2020-06-15 13:49:52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朱昌俊 

    “统一店招”之风还在继续。近日,有媒体报道,原本红底白字的门头一夜之间变成黑底白字,这让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四府街上的多家商户接受不了。在他们看来,这样的门面很影响生意,更让人“瘆得慌”。目前,经过媒体关注,四府街上的黑底白字招牌已进行拆除整改。

  就在上个月底,华东师范大学广告学系部分师生还就全国“店招统一”现象向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发出呼吁,希望国家层面重视城市治理中“一刀切”的形式主义倾向导致的“店招统一”现象。他们的公开信中,列举了从“清明风”、“番茄风”到“密不透风”的各类整齐划一的“统一店招”。没想到,这番呼吁话音未落,类似的“清明风”店招又在西安的街头出现了。

  报道中提到,这次统一店招据说是“为了配合城墙文化”,并且费用也是由相关部门买单。然而其实质效果,不仅未让人看到“文化”,还落得个“花钱不讨好”。引发舆论反弹后,相关招牌被整改,也算“知错能改”。但这样的来回折腾,既影响商家的正常经营秩序,又造成了财政浪费,是不是也应该要有人“买单”?

  各类大煞风景的“统一店招”屡屡出现,过去一般都被指是“权力审美”大众审美构成了冒犯,但事实上,这不仅仅是审美偏差的问题。如这次就有店家直言:“太影响生意了,很多讲究的人都不愿意进店,让人瘆得慌。”换言之,这已经伤害到了市场主体的实质利益。

  这一事实其实提醒我们一个被忽略的问题——强制统一店招,本质上是城市管理权力的一种越界。在法律和公序良俗的范畴内,店家完全有自由根据自己的经营需要来设计店招。换言之,选择怎样的店招,首先是店家的自主权利,它的第一准则应该是服膺于自我经营的需要,而不是为了配合某种想象中的“城市景观”。

  当然,城市的美化和形象打造不是不可以,但前提是,至少应该承认店家对自家的店招风格的发言权和决定权。即便是需要商家配合,也理当事先征求商家的看法,并在如何定义“城墙文化”上充分参考商家和市民的意见,而不是由上至下的一言堂,动辄拿“要是不换,就等着相关部门来罚款吧”来粗暴解决。店招的更换,城市形象的打造,都应该让社会意见有一席之地,单靠权力拍板,闹出笑话、劳民伤财的几率就大得多。如果这层逻辑不能被彻底厘清,今后类似的折腾也就很难避免。

  个中道理其实一点都不复杂,说到底依然是常识范畴的事。但常识之所以屡屡在现实中“碰壁”,个别地方一次次踏进“同一条河流”,根源还是在于现实中的价值排序出了问题。比如,所谓的“城墙文化”是不是就一定比城市的生活气息更重要?统一风格是不是比商家们的生计更重要?这些问题拎不清,管理决策就难免不接地气。

  值得注意的是,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事在网上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下一步,施工单位将会请专业设计单位重新设计与城墙文化相吻合的门头,打造成一条示范街。我们当然乐见当地拿出更接地气的设计方案,但是,如果还是简单把一条街道完全当作一个“美学”上的设计对象,而忽视其内生秩序以及生活于其间的商家、市民的需求和意见,就很难说真的吸取了第一次的教训。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