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确定,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将新增财政资金通过增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安排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等方式,第一时间全部下达市县。
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意义重大。正如国务院常务会议所指出,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是今年政府的重要工作,刻不容缓。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要靠市县落实。今年国家确定新增减税降费2.5万亿元,大部分在下半年实现,加之很多地方也在自主减税降费,这将有力支持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困、解困难群众之急。但关键在于,如何保证国家及地方减税降费财政资金到达受疫情冲击最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群众之手,这就需要一种强有力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来“担保”,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快速有效。
确保财政资金直达惠民,省级政府必须当好“过路财神”。当好“过路财神”是必须,要充分认识到,中央将新增财政资金,目的是要克服疫情给企业带来的困难,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困,为困难群众解决燃眉之急,确保今年脱贫攻坚任务的圆满完成,因此,省级政府只能当“过路财神”,要把中央资金一分不少地落实下去。不仅如此,关键还要不做“甩手掌柜”,在加强资金监管的同时,将自身财力更多下沉基层,弥补基层财力缺口,以确保中央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举措真正落到实处。
确保财政资金直达惠民,市县政府必须建立好使用台账。国务院常务会明确指出,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要靠市县落实。所以,中央新增财政资金确到底落实得怎么样,在市县都必须有据可查,包括资金流向、账目明细,都要做到明明白白、一清二楚,以利财政部门的监督,审计部门的专项审计。各级国库要督促做到点对点直接拨付资金、确保账实相符,总的一个目标,就是要保证中央新增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对发现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坚决处理。
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体现了中央实事实办、特事特办的作风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心。要不折不扣地把中央财政对脱贫攻坚的支持落实到位,各地在资金安排上也要向这方面倾斜。贫困劳动力稳岗、消费扶贫、产业扶贫等各项工作力度都必须进一步加大,特别要有效克服疫情冲击带来的影响,真抓实干,积极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决战决胜全面小康,按照党中央部署有序进行,高质量地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