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7年到2017年十年间,我国垃圾焚烧厂的数量增加了303%,焚烧处理量比例由十年前的8%提高到了27%。
6月10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有关情况。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透露,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同口径相比,2017年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分别下降了72%、46%和34%。
我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7年12月31日,第二次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7年12月31日。据赵英民介绍,两次普查间隔的十年期间,我国污染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工业企业废水处理、脱硫、除尘等设施数量分别是2007年的2.4倍、3.3倍和5倍,都是数倍于十年前污染治理设施的数量。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能力得到普遍提升,畜禽规模养殖场粪便和尿液资源化利用比例分别达到了85%和78%,生猪规模养殖场干清粪比例由2007的55%提高到了2017年的87%。
另外,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污染治理能力大幅提升,和十年前相比,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数量增加了5.4倍,处理能力增加了1.7倍,实际污水处理量增加了2.1倍,城镇生活污水化学需氧量去除率由2007年的28%提高到了2017年的67%。生活垃圾处置厂的数量十年间增加了86%,其中垃圾焚烧厂的数量增加了303%,焚烧处理量增加了577%,焚烧处理量比例由十年前的8%提高到了27%。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厂的数量也增加了8.22倍;设计处置能力增加了4279万吨/年,是十年前普查时的10.4倍;集中处置利用量增加了1467万吨,比十年前提高了12.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