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药神案”改判彰显法治进步
时间:2020-06-03 10:26:26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丰收 

    6月2日,山东连云港“药神案”二审宣判,一审法院认定的销售假药罪被改为非法经营罪,14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均有所减轻,另有1人被判无罪。这起因代购、销售印度仿制抗癌药引发的刑案,因与电影《我不是药神》情节相似,被称之为连云港“药神案”。

    《我不是药神》上映引发社会关注后,现实版“药神案”纷纷浮出水面。随着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之前曾以销售假药罪判决的上海“药神案”,后改判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相比一审判决结果,改判后的惩罚明显减轻。连云港“药神案”二审宣判,是“药神案”改判的又一个典型案例。

    上海、连云港两地的“药神案”改判,突出彰显了我国法治进步。过去,因《药品管理法》中有涉及假药的相关规定,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决可以理解。但把能为患者“续命”的、境外合法上市的靶向药认定为假药,既不符合这类药品真实情况,也与公众认知存在偏差,还忽略了患者感受,所以修改法律规定是必然要求。

    去年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删除了原来“按假药论处”的相关条款,这就不把代购、销售的印度仿制抗癌药等同于假药,使我们的法律规定更科学更符合实际。此外,法律还明确规定,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予处罚。由此,“药神”不再受到重罚。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既给了司法机关审理“药神案”的法律依据,也给了法律代理人、当事人重新辩护的理由。这类案件纷纷改判,不仅减轻涉案“药神”的处罚,给患者心理安慰,还会唤起公众对法治的敬仰,提升司法公信力,这都是法治进步带来的积极效应。

    以连云港“药神案”为例,二审改判之后,多名被告人不但刑罚减轻,而且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不过,这些被告虽然不会以销售假药罪被惩罚,但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并从中获利,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构成非法经营罪。

    这类“药神案”带来至少两方面的提醒。一是有关方面应加快审批、进口更多境外合法上市的新研发抗癌药和仿制抗癌药,以切实降低癌症患者的用药负担。一旦患者可以从正规渠道买到价格合理、安全有效的进口抗癌药,自然不会从不正规的“药神”手中去购买廉价抗癌药。2018年以来,有关进口抗癌药的好消息不断,如零关税、政府集中采购、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加快创新药进口上市等等。以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为例,这些药品与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56.7%,可大大减轻患者用药负担。

    二是民间“药神”也应规范经营进口抗癌药。虽然修改法律后“药神”不会再以违反销售假药罪被判,但如果经营不规范,也会涉及非法经营、走私等违法问题,仍难逃法律惩罚。从规范市场、保障患者合法权益角度来说,有关执法部门对于违法销售印度仿制抗癌药,仍有治理必要。

    至于如何惩罚违法“药神”,既要从非法经营、走私等角度来审视,也要准确理解并适用新《药品管理法》第124条规定,即“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