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完善城市步行和非机动车交通系统,改善城市绿色出行环境,提升城市品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就开展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工作提出意见。
意见明确,开展人行道净化专项行动,要确保人行道连续畅通,清理占道行为,保障通行空间;确保人行道通行安全,完善安全措施,加强管养维护;确保人行道通行舒适,规范路面设施,改善步行环境。推动自行车专用道建设,要科学规划自行车专用道,统筹建设自行车专用道,强化自行车专用道管理。
意见要求,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道路)管理部门要指导各市(县)明确牵头单位,加强部门协调,主动沟通公安、交通等部门,建立健全多部门协调推动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的工作机制;依托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等综合平台,将人行道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管理信息实时接入平台,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和处置群众步行和自行车出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开展试点示范,在本行政区域内每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选择3个-5个区域开展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试点;切实加强对各城市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工作的跟踪调度和督促指导,结合城市体检评估,查找问题和短板,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