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省纪委监委17日通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原副巡视员张青被开除党籍。
通报显示,经湖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原副巡视员张青背离初心使命,党性原则缺失,身为司法工作人员,本应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却为官不廉、知法犯法。张青违反政治纪律,与行贿人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通报指出,张青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青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