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路不是刚挖完修管道吗?怎么又围起来施工?”在城市建设领域,“马路拉链”问题时常会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4部门发布通知,明确要求凡依附城市道路建设的各类管线,应与城市道路同步规划、设计、建设、验收,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综合管廊。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能源局等4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针对“马路拉链”、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各地已加大统筹治理力度,但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统筹协调机制不健全、管线信息共享不到位、管线建设与道路建设不同步等问题依然存在。
“城市道路是城市交通系统、通信设施系统、广播电视传输设施系统、能源供应系统、给排水系统、环境系统和防灾系统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共同载体。”《通知》要求,管线综合管理牵头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动协调,凡依附城市道路建设的各类管线及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应与城市道路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综合管廊方式建设。
各地管线综合管理牵头部门要协调城市道路建设改造计划与各专业管线年度建设改造计划,统筹安排各专业管线工程建设,力争一次敷设到位,并适当预留管线位置,路口应预留管线过路通道。城市道路建设单位要及时将道路年度建设计划告知相关管线单位,牵头组织开展道路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等阶段的管线综合相关工作。